中國第17批赴利維和部隊共558名官兵,分2個梯隊於當地時間11月19日開始部署利比裡亞任務區。圖為中國第17批維和部隊進駐利比裡亞。
用“單純和平方式”應對國家安全困局是靠不住的
在應對區外反華勢力的斗爭中,必須克服單純的政治外交手段,要多管齊下,多手並用,不能一講和平就忘記戰爭,視和平方式居於絕對地位。倡導和平方式的同時,不放棄武力的准備和運用,和平解決與武力准備均是斗爭手段,不加警惕的和平主義會使國家陷入危亡境地,沒有斗爭的和平則是表象的和平。斗爭手段的運用必須服務於和平戰略大局。在事關領土主權的問題上,如不堅持積極的軍事斗爭,一味地依靠政治和外交手段,不僅缺少威懾力,反而會愈加引發安全威脅的增加,甚至可能離我們所期望的和平目標背道而馳!
處理國家間利益爭端,必須打破其心存僥幸的幻想心理。一味地妥協退讓可能會給對方制造假象,甚至會激發他們的挑舋行為,造成誤判,進而增大和平解決的阻力。致力於爭端的和平解決,必須反對不加限制的任意讓渡,不能讓“無限退讓論”有市場。不加限制的任意讓渡會導致無原則的妥協和無條件的讓步,最終損害的是國家和人民利益。必須堅決批判“經濟至上”理論——現在中心任務是經濟建設,隻要經濟搞得好,國土多點少點沒有太大關系,收復失地會影響經濟發展速度﹔現在和平合作是主流,一旦用兵會影響戰略機遇期﹔和平解決是唯一選擇,一旦用兵會影響百姓的正常生活。以上觀點雖只是社會民眾的個別看法,但不容忽視,長此以往,令人十分擔憂。
用武力統統收回失地的權利必須永遠保留。中國在捍衛國家領土主權問題的態度上,當年對台灣提出的“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的權利”,不是妥協的退讓,而是代表正義的形象和力量。早在1979年1月31日,鄧小平在會見美國客人雷諾威時就指出,“我們力求用和平方式實現台灣回歸祖國和完成祖國統一。問題是如果我們承諾我們根本不使用武力,那就等於將我們的雙手捆縛起來,結果隻會使台灣當局根本不同我們談判和平統一。這反而隻能導致最終用武力解決問題。”1984年10月22日,鄧小平在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強調:“我們始終沒有放棄使用非和平方式的可能性,我們不能作這樣的承諾。如果台灣當局永遠不同我們談判怎麼辦?難道我們能夠放棄國家統一?當然絕不能輕易使用武力,因為我們的精力要花在經濟建設上,統一問題晚一些無傷大局。但是不能排除使用武力。”並告誡說:“我們要記住這一點。這是一種戰略考慮。”當年在解決南沙群島問題上,鄧小平指出:“一個辦法是我們用武力統統把這些島收回來﹔一個辦法是把主權問題擱置起來,共同開發。”對於2014年5月菲律賓武裝扣壓中國漁船漁民一事,中方態度是“立即無條件放船放人,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而菲律賓方面不但沒有“立即無條件放船放人”,反而對中國漁民進行非法的“審訊”,這意味著菲方不會無條件放船放人,沒有理會中方的立場和嚴正聲明。這裡“採取進一步的措施”的內涵應包括:如對方是在中國領海內採取武力手段(向中國漁船開槍示警)逼停和扣壓中國漁船漁民,實際上已打響了第一槍,已嚴重侵犯了中國的核心利益,觸及了中國的“紅線”,此時,中國已具備動武的理由。如果中國繼續在加強武裝巡視、保持忍耐的同時,菲方艦船仍有侵犯舉動,則中國有必要採取武力驅趕或扣壓等武裝行為手段直接收回被佔島礁。
在關系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上,全體中國人民不會有任何妥協。中國政府嚴正聲明,在核心利益問題上,中國人民將不惜一切代價捍衛主權與領土的絕對完整,捍衛國家的榮譽和尊嚴。不會因為謀求發展而在國家利益上無限忍讓,也不會因為“韜光養晦”而無動於衷,更不會因為某些大國蠢蠢欲動而置之不顧。任何正義的力量都不是暴虐的力量,而沒有力量的正義是軟弱的正義。人類歷史已反復証明了這個嚴酷的結論。正義不再軟弱,世界才有和平!(盧勝君 周凡 稿件來源:國防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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