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軍事

軍民融合立法:禁非立是 循序漸進

2018年10月13日09:21 | 來源:解放軍報
小字號

  2018年9月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立法規劃(共116件),《中華人民共和國軍民融合發展法》位於第一類項目: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

  欣喜之余,頗多感慨。軍民融合立法,怎樣實現“突出重點與提高質量相統一”?

  軍民融合立法作為國家立法的一個重點,其中綜合性立法和重點領域立法又是軍民融合立法的重點。國防科技和武器裝備領域是軍民融合發展的重點,也是衡量軍民融合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面對科技創新領域融不起來、深不下去等問題,立法上怎麼辦?無他,向改革要出路,以機制和政策制度改革為抓手,加大法治建設力度,重視國防科技促進法、裝備採購供應法、軍品價格管理法等法律的研究論証立項工作,推動軍民融合發展盡快步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習近平主席強調指出:“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不是什麼法都能治國,不是什麼法都能治好國﹔越是強調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質量。”軍民融合立法是健全和完善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的應有之義。

  提高軍民融合立法質量,首先務必把握好立法數量與質量的度,嚴格遵循法治統一原則。統計顯示,我國軍事機關制定的軍事法律法規規章(含規范性文件)數量已達4000余件,有待通過清理規范,朝著“實用管用、內容規范、軍民皆宜”目標優化。其次,還要把握好立法資源配置多與少的度。軍民融合立法政治性強、政策性強、協調性強,應當適當增加國家法律的數量,改變讓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唱主角、拿大頂的現狀。再次,把握好立法步伐快與慢的度。現有條件下,立法不能不顧一切一哄而上,片面追求“立法包打一切”,而應當遵循“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規律和特點,對每一項立法項目進行充分研究論証,按照立法程序和需求,有所為有所不為,確保立法進度和質量相協調。

  古人雲:“立善防惡謂之禮,禁非立是謂之法。”軍民融合務必做到依法立法,高度關注當前軍民融合的各項政策法規制度中是否存在與憲法和法律原則相違背的現象,下位法不得違反上位法,以保障整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統一性、科學性、系統性、協調性,真正實現良法善治的大目標。(張建田)

(責編:羋金、曹昆)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