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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军事法学研究的历史长廊

■刘 勇

2014年08月24日10:32    来源:解放军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穿过军事法学研究的历史长廊

  “八一”建军节后,军事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建田,给我们献上了一部油墨喷香的佳作——《中国军事法学研究的历史回顾》(第二版)。该书通过丰富的史料文献,展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军事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同时收入了作者近年来撰写的10篇主题务实、观点创新的论文。全书既有历史厚重感,又具鲜明时代感,引领读者步入我国军事法学研究的历史长廊。

  我国对军事法的观察与思考古已有之,早在两三千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孙武、孙膑、吴起、尉缭等军事家就在其著作中提出了“以法治军”的思想。现代专门研究军事法现象及其规律的军事法学,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诞生。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军队法制建设的显著加强,出现了诸多需要从理论高度加以解决的问题,军事法学理论研究迫在眉睫。

  1984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张友渔、潘念之教授首次提出军事法学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分支学科。随后,军队学者、媒体和研究机构齐心协力开展了专门研究。1986年,解放军报社召开的“海军法律顾问处与军事法制建设座谈会”上,与会同志呼吁“关心、研究军队的法制问题,创立军事法学理论”。1987年,原国家教委决定将军事法学列为法学类的一个分支学科,该决定极大地促进了军事法学者的科研热情。军事科学院负责编纂的《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决定将军事法学列入该书57个分支学科之一,并于同年组织召开了首次军事法基本理论座谈会,军地许多专家学者与会,对军事法的体系结构等重要理论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探讨。

  回顾历史是为了更好地走向未来。军事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学科,应当始终以实践为牵引,以问题为导向。

  当前,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其中多项改革任务都要用法治方式完成,无论是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还是深入推进领导指挥体制、力量结构、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如何运用军事法的指导功能、确认功能、调节功能和保护功能,做好国防和军队改革中的立法保障、执法保障、司法保障和普法保障等,是当前军事法学研究的重大课题,是我们军事法律人的使命所系。而在这方面,张建田教授作出了很好的榜样。与10年前出版的《中国军事法学研究的历史回顾与思考》一书相比,张建田教授对自己以往的学术观点和思想进行了实事求是的修正,创新与完善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字里行间充满了军事法学者投身改革的担当、开创先河的勇气。

  (作者单位:南京政治学院军事法学与法律战教研室)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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