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1月4日電 李洪偉、記者陸榮軍報道: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總裝備部日前聯合頒發《軍隊院校生長干部學員分流安置辦法》,這是貫徹落實習主席關於培養造就能夠擔當強軍重任的高素質新型軍事人才指示精神,提高軍事人才選拔培養質量效益,全面加強我軍干部隊伍建設的又一重要舉措。
軍隊院校生長干部學員分流安置,關系軍事人才培養質量,事關廣大學員切身利益。《辦法》注重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部隊和院校反映的淘汰難、移交難等突出問題,著眼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篩選淘汰與動力激發相統一、淘汰分流與移交安置相銜接,建立完善軍隊院校學員篩選、淘汰、安置長效機制﹔注重堅持穩妥創新,既一體化設計考核、分流、安置等關鍵環節,又通盤考慮學歷教育和任職培訓等多種類型,著力在軍地職責區分上有剛性、分流程序設計上有創新、安置渠道拓展上有突破﹔注重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分流學員的知情權申訴權選擇權,積極維護其合法權益,切實減少分流阻力、提高安置質量、促進制度落實。
《辦法》共計6章39條,全面規范了軍隊院校各類生長干部學員不同階段、不同原因的分流標准、分流方式、安置渠道,以及軍地各級職責權限,系統構建了生長干部學員全程分流安置的制度體系。為保証新舊政策的有序銜接過渡,《辦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各大單位政治機關對目前待安置分流學員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年底前集中組織移交安置,並於12月31日前將有關情況報總部。
《辦法》要求,軍隊與地方有關部門要深入搞好宣傳教育,廣泛凝聚思想共識,切實增強貫徹執行《辦法》的堅定性自覺性﹔要下功夫解決分流安置工作的突出矛盾問題,努力提高軍事人才選拔培養質量效益﹔要強化使命意識和責任擔當,加強工作協調,密切軍地合作,確保軍隊院校生長干部學員分流安置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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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解放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