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控。 新華社發 商海春 作
新華網北京11月24日電 經歷了長達數年的低迷之后,中國股市終於迎來久違的震蕩反彈、人氣重聚。但與此同時,形形色色的操縱現象再度沉渣泛起。
今天的中國股市,無論是市場環境,還是制度環境,都與“混沌初開”的早年歲月不可同日而語。緣何“庄股”依舊魅影重重?從未放棄過打擊“坐庄”行為的監管者,該如何斬斷伸向市場的“操縱黑手”?
監管新挑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伴隨股市的漸趨活躍,異動此起彼伏,“操縱”之手若隱若現。
與老“庄股時代”相比,今天的股市制度更嚴密、監管更嚴格、執法更嚴厲,然而操縱行為依然屢現。是市場參與者變聰明了,還是制度體系、執法手段在應對市場變化時滯后了?
“不可否認,証監會對股市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從未放鬆。尤其是近兩年來,無論是監管理念轉型,還是稽查隊伍擴充,都透露出了執法力度加大的信號。”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說。
“金融執法總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張遠忠看來,以“信息操縱”為核心的新型操縱,已經成為擺在監管層面前的新難題。而其“難”,主要體現在定性和取証上。
在華鑫証券投資總監仇彥英看來,與境外成熟市場相比,A股市場更易出現股價的短期劇烈波動。但是,不宜輕易將市場中出現的股價異常上漲,歸結為股價操縱或者“庄股”。
“從法律角度而言,基於股價上漲預期而進行的投機性炒作無可厚非。若的確存在股價操縱和內幕交易等問題,則有賴嚴刑峻法予以懲處。”上海市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副會長宋一欣律師說。
游走在“合法”與“違法”之間,正是新型操縱定性難、取証難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國証券法明確定義了三種形式的市場操縱:單獨或者合謀,集合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証券交易價格或者証券交易量﹔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証券交易,影響証券交易價格或者証券交易量﹔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証券交易,影響証券交易價格或者証券交易量。此外,還設置了“以其他手段操縱証券市場”的兜底條款。
“我國股市當前出現的新型操縱行為,都可囊括於其中。”張遠忠說,問題在於監管層的調查權力和執法手段有限,加上司法機關配合力度不足,使得打擊操縱難度較大。
與老“庄股時代”利用多個賬戶“吸籌、對倒交易、拉抬股價”的操作手法不同,圍繞信息進行的新型操縱,更分散更隱蔽,從而往往成為監管的“盲點”。
此外,新形勢下,論壇、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和工具成為股市信息傳遞的新渠道,為操縱者所利用。而這些地方,仍然是股市監管難以顧及的“法外之地”。
操縱橫行探因:市場仍存薄弱環節
庄股再度活躍的原因何在?對此,英大証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認為,我國股市以散戶為主的投資者結構,是導致操縱橫行的首要原因,散戶眾多給坐庄提供了肥沃土壤。
目前,我國股市的參與主體是中小投資者,在資金、信息、專業能力上都處於劣勢的他們,正是“庄家”獵殺的對象。
“‘庄家’選股一般要滿足兩個條件,一個是盤子小、易操縱,一個是股東中機構少,因為散戶容易盲從。”一位接近“庄家”的人士告訴記者。
制度缺失是操縱橫行的第二大原因。
記者調研發現,去年以來,最容易出現“信息操縱”的股票就是並購重組概念股。並購重組活躍的背后,確實有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的真實需要,但就市場層面而言,新股發行渠道不暢也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並購重組的迅速升溫。
“新股發行節奏處於嚴格管控中,無論是擬上市公司、還是中介機構,都有巨大的動力去進行資產重組,這也讓很多操縱者有了渾水摸魚的機會。”李大霄說。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楊劍波認為,做空機制缺乏,以及現有做空工具單一,也是助長“坐庄”復燃的因素之一。“如果有反向操作工具,操縱者就不敢不顧基本面一味‘做多’,因為會有‘明白人’反向操作盈利。”
監管缺位是操縱橫行的第三大原因。
“信息操縱”的核心在於信息。五花八門的上市公司公告,抑或借助論壇、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傳播的小道消息,導致股價異常的這些信息,其披露內容、形式、時點是否符合“三公”原則?
在“永泰能源”的案例中,公司第一時間披露的僅僅是探明2000億立方米頁岩氣儲量可能給公司帶來的資產增值,卻有意無意地忽略了對實現可能性、難度以及風險的告知義務。這樣的“選擇性”信息披露充斥市場,不僅監管機構難以悉數察覺,更讓無數中小投資者迷了眼、動了心。
此外,執法能力不足也成為導致操縱橫行的因素之一。李大霄表示,坐庄等股價操縱有了新形式,甚至演變成為監管層“不管不行,管又難有証據”的新難題,這使股市存在根據需要周期性執法和選擇性執法的現象,執法力度不夠必然減弱法律效應。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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