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在闡釋“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時首先指出,黨對軍隊絕對領導是依法治軍的核心和根本要求。這一理論要點應當如何理解?就相關問題,中央台記者採訪了西安政治學院副院長陳耿教授。
黨對軍隊絕對領導是依法治軍的核心和根本要求。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必須在黨的絕對領導下,堅持和弘揚我軍優良傳統,走出一條符合我國國情軍情的法治道路。
陳耿強調,黨對軍隊絕對領導是我軍的根本原則和制度,是我軍在長期革命斗爭實踐中鑄就的立軍之本和建軍之魂,是我們黨正確把握中國革命特點規律得出的科學認識。
它是實踐証明了的符合我國國情軍情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軍事制度,必須始終不渝堅持下去,決不容動搖懷疑。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是在黨的領導下、遵循社會主義法治精神進行的,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和政治指向。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既是最高的政治要求,也是根本的法治要求,它不僅應該體現在憲法、國防法、政治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裡,更應該體現在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中,體現在法治中國建設的偉大實踐之中。
陳耿指出,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必須有利於堅持和維護黨對軍隊絕對領導,決不能照搬西方建軍治軍模式。
要把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和制度,把黨關於建軍治軍的新理念新成果用法的形式固定下來,善於從法理高度旗幟鮮明批駁“軍隊非黨化、非政治化”和“軍隊國家化”。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把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這一根本原則和制度落到實處,一個很重要的途徑就是運用法治手段發展和完善黨對國防和軍隊建設的一系列領導制度,並使之具體化、規范化,以法律的強制力保証這些根本制度得以順利貫徹實施。
陳耿表示,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過程中,還必須創新軍隊黨的建設制度機制,規范完善黨委決策程序方法。
提高貫徹民主集中制的質量,加強對官兵特別是領導干部政治上的考核監察,確保黨指揮槍的原則制度落底見效。軍委主席負責制,是憲法明確規定的我國軍事制度的重要內容,是黨對軍隊絕對領導根本制度的最高實現形式。要圍繞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完善和落實相關制度機制,確保全軍一切行動聽從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指揮。(記者朱梁文軒)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