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的能力。落實這一要求,我們必須學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國防和軍隊改革深入發展,破解軍事管理難題,提高依法治軍水平。
具備法治思維是提高依法治軍能力的重要前提。法治的根本意義就在於堅持依法辦事,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深化依法治軍,提高法治思維,首在明確法律面前沒有例外,嚴格執行法律法規是無言的號召、最有力的動員令。隻有嚴格執行,才能取信於兵,才能得到官兵的支持、尊重。要培養“畏法度者最快樂”的守法用法意識,確保官兵想問題、干工作、辦事情時頭腦中始終有法律這根弦,真正做到學習法律、相信法律、執行法律、維護法律,尊重法律權威,從根本上杜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各級領導干部尤其應努力養成辦事決策依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維。法規制度允許的,領導機關要帶頭做好﹔法規制度禁止的,領導機關要堅決不做,以身作則帶動部隊學法遵法守法用法。要實現教育常態化,依法公平處事解難,營造首長依法決策、機關依法指導、部隊依法管理、官兵依法履職的良好氛圍。
善用法治方式是提高依法治軍水平的關鍵。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執行力,作為執法者實現目標、達成願景的一種力量,在推進依法治軍進程中至關重要。而依法治軍是否能執行得好,很重要的一條在於是不是採取了法治方式。要提高依法治軍的效力,就必須切實發揮好法治的良好作用,增強依法治理和建設部隊的能力。首長機關要把注意力從側重於管具體的人和事轉到注重建章立制、注重法規執行、注重對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上來,從紛繁蕪雜的日常事務、效率低下的“五多”現象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謀全局、抓大事。要建立嚴格執法的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制度,對阻礙和影響法規制度實施的,應及時糾正﹔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注重從糾治影響部隊建設發展和官兵反映強烈的問題入手,下力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問題,樹立和維護法治的權威。要把檢查指導與執法監督結合起來,保証有效行使職權,利用信息平台,抓好事務公開,促進監督落實,全面提高依法治軍的標准和質量。要把改作風和依法治軍緊密結合起來,以依法治軍推動思想和工作作風轉變,以良好的思想和工作作風保証依法治軍落到實處,不斷增強依法開展工作、完成任務、管控部隊、促進發展的自覺性。
實現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良好結合是提高依法治軍水平的必然要求。法治,追根溯源是追求公平、公正、公開,追求依法辦事、依法治軍。法治思維是建立在法治理念基礎上的,要求我們在處理問題時有一種法律規則意識,堅持法律至上,堅持法律規則的運用。法治方式則表現為一種行為選擇,面臨多種問題的解決方式、手段時,要能夠首先研判處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法治精神等。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是內在和外在的關系,法治方式就是法治思維實際作用於人的行為的外在表現。法治思維影響和決定著法治方式,二者必須良好結合才能有力促進依法治軍水平的提高。因此,各級領導干部和機關既要注重學習法律知識,提高法治思維水平,借助思維的提升促進法治方式改進,也要通過及時總結提高法治方式,進一步強化法治思維,推動二者良好互動、協調發展,共同保証依法治軍落到實處。
(來源:解放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