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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破解制約深度融合的體制瓶頸 

2017年02月10日09:19 | 來源:解放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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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全力破解制約深度融合的體制瓶頸

●加快形成統一領導、軍地協調、順暢高效的組織管理體系

●加快形成國家主導、需求牽引、市場運作相統一的工作運行體系

●加快形成系統完備、銜接配套、有效激勵的政策制度體系

近年來,在推動我國軍民融合發展的實踐中,逐步形成了聯接軍地的各類體制機制,相關制度在實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軍民融合體制不順的問題仍十分突出,是制約當前軍民深度融合發展的第一難題。黨的十八大確立的推動軍民融合發展的三大舉措,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在國家層面建立四大融合機制,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健全軍民融合發展的三個體系,特別是近期中央決定成立習近平同志任主任的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核心都是要根本理順軍民融合發展的體制問題。全力突破體制瓶頸,對於實現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意義重大。

我國軍民融合發展主要面臨四個方面的體制問題。一是軍地之間缺乏有效的體制聯接整合,總體上仍處於軍民分割的“二元體制結構”﹔二是軍地兩大系統內部各自為政,“多張皮”“多龍治水”的現象十分突出﹔三是各融合領域之間缺乏統籌協調,各說各話,各干各事,各類融合之間缺乏大系統的規劃和整合,導致融合資源並未向現代體系作戰能力生成聚焦﹔四是融合體制缺乏有效的縱向貫通,不少融合領域在體制上仍存在著“上軍下民”等不順不協調的問題。

在這些問題中,最突出的是軍地體制聯接耦合問題。現有的多數跨軍地議事協調機構,事實上主要起著聯系溝通作用,基本上沒有決策權和監督管理權。在成立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之前,黨和國家層面還沒有任何一個機構擔負統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推進軍民融合發展的職能。由於缺乏國家層面抓總的權威機構,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是同一件事多個部門都在管又都說了不算,結果是各部門都從自身利益最大化出發,與其他部門進行討價還價式的利益博弈,最終僅達成一種效益不高卻能為各方接受的平衡方案。各相關部門“都管又都不管”的體制格局,常常會加劇“有協調、無結果,有議事、無決策,有啟動、無監督”的工作低效問題。這使得,我國軍民融合依然未能擺脫體制“碎片化”狀態。

這種體制格局反映了我國軍民融合體制發育深受復雜多元因素的制約。其一,歷史沿革因素。在新中國成立后很長一段時期,我國一直實行著黨政軍一體、平戰一體的國防建設模式,較好滿足了計劃經濟時期國防建設的需要。改革開放后,由於種種原因,逐步形成和不斷強化了經濟和國防兩大建設各自運行的“二元體制結構”。其二,改革滯后因素。長期以來,由於機械化戰爭實踐和指揮管理體制分割等原因,國防和軍隊建設系統中的基本狀況是“縱強橫弱”,各大系統內的縱向關系基本是協調的,但在體制的橫向聯系上則不夠緊密。這種格局影響了統一和體系性軍民融合需求的形成,也制約著國防採購、軍品價格、社會化保障等方面的改革步伐。國防科技工業改革滯后也很明顯,宏觀管理體制、科研院所體制、企業制度、國防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改革有待深化,軍工行業相對封閉發展的問題並沒有根本解決。其三,利益格局因素。客觀地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國防部門及相關領域,行業型、部門型、區域型、企業型及混合型的各類利益主體已有不同程度的發育,在市場准入、行業壁壘等方面形成很強的軍民融合阻力。顯然,如果我們不能在這一關鍵問題上取得實質性突破,軍民融合就會陷入“融而不合”“納而不入”的困局,就難以走出“有共識難落實”的困境,推進軍民深度融合就隻會停留在口號和文件上。

面對這些問題及其深層制約因素,黨、政府和軍隊都表現出了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堅強意志和決心。2017年1月22日,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定,成立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建立中央層面軍民融合發展重大問題的決策和議事協調機構,統一領導軍民融合深度發展。這是繼中央政治局決定把軍民融合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后作出的又一重大戰略決策,是破解深層矛盾問題、加快形成軍民融合“三個體系”制度建設的奠基工程。

以此為契機,我們要加快形成統一領導、軍地協調、順暢高效的組織管理體系。軍民融合發展涉及企業、區域、領域、國家四個維度,覆蓋微觀、中觀、宏觀三個層次,必須建立和完善橫向全覆蓋、縱向大貫通的科學權威的軍民融合領導管理體系。新成立的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從國家高端體制上解決了統一領導軍民融合組織體制缺位的問題,是有力統領黨、政、軍各方力量,破解融合管理制度“碎片化”問題的科學制度設計。從國家角度看,要實現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發展進程同步、資源配置均衡、要素關系互動、政策制度兼容、國內國外統籌,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實踐新體制有效運行的諸多問題,比如,如何整合各領域軍民融合資源,如何有效布局和協調各區域軍民融合發展,如何有效克服現有體制中軍地分別從自身利益出發來考慮和推動軍民融合的缺陷,如何有效化解長期困擾我們的“軍隊分散提需求、軍地多頭搞對接”難題,保証融合需求的“總出口”與融合供給“總入口”的完整對接,等等。隻有使新體制具有強大的統籌力、決策力、協調力,實現管方向、管規劃、管法規、管執行監督、管解決重大問題,才能真正從國家戰略全局高度對軍民融合發展全領域、全過程實施統籌規劃、合理配置和統一領導。

以此為契機,我們要加快形成國家主導、需求牽引、市場運作相統一的工作運行體系。在軍民融合發展中,國家主導、需求牽引和市場運作是三大基本作用力。其中,國家把控融合發展方向、規范政策法規、調節運行狀態、提供公共服務,需求牽引軍民融合各領域及其重大項目發展,市場協調各主體間的利益關系並提供基本融合動能。設立中央層面的專門機構,有利於形成國家主導、需求牽引、市場運作的強大合力。但如何綜合運用黨和國家堅強的意志力、融合需求的牽引力、市場的資源配置力,有力消除利益集團的阻礙和隔斷,還需要不斷地探索摸索。隻有有效化解“要素強、系統弱”“指頭硬、拳頭軟”等難題,我們才能在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礎上推進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融合發展。

以此為契機,我們要加快形成系統完備、銜接配套、有效激勵的政策法規制度體系。新體制的順暢運行,需要完備配套的政策法規制度體系作支撐。否則,“軍轉民”難升級,“民參軍”難突破,軍民協同創新難有實質進展,新體制在各融合領域的運轉就會“挂空擋”。當前,應乘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成立之東風,進一步推進軍民融合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建好戰略規劃、軍地協調、需求對接、資源共享、監督評估等基本制度,健全投入保障、稅收優惠、金融支持、產業扶持、軍事採購、標准兼容等政策手段。在這方面,我們應著眼“源頭、過程、結果”的全程融合,按照規劃科學、需求統籌、建設融合、管理規范、監督有力的要求,建設好系統配套的軍民融合政策法規制度體系,讓國家一切戰略資源在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中得到高效利用,使所有經濟要素在生產力提高和戰斗力提升中貢獻雙重力量,確保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富有動力、充滿活力、形成合力。

(作者系國防大學馬克思主義教研部教授 姜魯鳴)

(責編:金利橦(實習生)、閆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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