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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要將導彈部隊建“飛彈軍” 針對大陸意味明顯

 
2017年02月28日08:24 | 來源:人民網-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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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台要將導彈部隊建“飛彈軍” 針對大陸意味明顯

資料圖:台軍雄風-2E反艦導彈

針對大陸第四軍種火箭軍,台灣被爆要將導彈部隊定位為“軍”級單位,建立“飛彈軍”。

台灣《自由時報》27日援引軍方官員的話稱,台灣空軍將以兩階段完成導彈部隊的移編及整並,原“防空導彈部隊”3月1日移編給空軍,並改名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防空飛彈指揮部”;第二階段則是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導彈、防空炮兵指揮部的整並計劃,兩單位人力可以交流使用,層級則調升為“軍”級單位,主官也將提升為中將。報道稱,未來除了“愛國者2”、“天弓”系列和鷹式導彈等防空導彈要移編給空軍外,具有戰略打擊任務的“雄風2E”巡航導彈以及具有地對地攻擊能力的戰術導彈部隊,也一並移編給空軍。目前台灣軍方作戰單位層級,是在陸海空軍各“軍種司令部”之下,分為軍團、軍、聯兵旅(地區指揮部)和守備大隊等層級,其中軍團及軍的指揮官為中將,聯兵旅及地區指揮部為少將,守備大隊則為上校。

《聯合報》27日稱,這將是台軍防空導彈部隊第四度“換家長”,屆時它將同時有空軍、陸軍人員,制服“藍綠混雜”,將改為清一色的藍軍服。報道稱,台軍1959年接收美制“勝利女神力士”型導彈,當時比照美國隸屬陸軍;1979年正式在“陸軍總部”下成立“飛彈指揮部”,但由於防空導彈須與戰斗機合作,因此受“空軍作戰司令部”指揮,陸軍反而管不著。2004年,“國防部”成立直屬“參謀本部”的“飛彈司令部”,同時負責防空、制海任務,但不滿兩年,防空導彈就改為隸屬“空軍總部”。

台軍此舉針對大陸的意味相當明顯。《自由時報》稱,依據美國國防部公布的2016年大陸軍力報告,大陸擁有短中程及洲際彈道導彈、陸基巡航導彈等,總數在1475至1900枚之間,“對台灣安全產生極大的威脅”,如果中遠程火箭炮前進部署到大陸東南沿岸,打擊范圍就足以涵蓋台灣北部及西岸重要軍政據點,“趨勢的發展也讓台灣在飛彈防御上更顯吃力”。有島內媒體評論稱,台軍去年發生“雄風”導彈誤射事件,本月空軍和海軍又接連爆出吸毒丑聞,買再好的武器、建再好的軍備,又有什麼用。

(責編:黃子娟、閆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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