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裝承載榮耀 時刻踐行標准(前線之聲)
2018年05月06日06:0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5月1日起,新修訂的解放軍共同條令正式施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第八十二條規定,“軍人非因公外出可以著軍服,也可以著便服。”對第一批即將執行新規定休假的官兵,中部戰區空軍雷達某旅就“戰友,你的探家背囊裡帶軍裝嗎?”進行了調查,44%的官兵選擇“不帶”,56%的官兵選擇“帶”。
許多官兵認為,穿軍裝外出、帶軍裝休假都應予以鼓勵。“不論軍裝是否在身,對一名軍人來說,‘路見不平一聲吼’都是應該做的。”問卷調查顯示,與個人婚戀、家庭有關的理由佔半數以上,如“女友建議我穿軍裝上門提親。”“我媽喊我帶軍裝回家相親。”“我要結婚了,穿軍裝拍一組婚紗照,也是給愛人的軍嫂身份一個交代。”等。
在新修訂的共同條令起步運行之初,各級帶兵人如何主動作為,銜接引導官兵正確認識,理性實踐,直接影響了新規定能多大程度釋放新活力。新條令既然允許官兵穿軍裝外出,我們也應該拿出一份信任,鼓勵、支持官兵把軍裝大大方方帶回家、穿出門。
社會的高期待伴隨著軍人的高素質,產生的是軍營和社會雙向互動的良性效應。軍人休假回家,軍裝帶或不帶、穿與不穿,都應為這份選擇給予尊重。軍裝不論是否在身,我們都應該時刻踐行一名合格軍人的標准要求。
《 人民日報 》( 2018年05月06日 06 版)
(責編: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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