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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軍委批准印發首批6項緊前出台的政策制度

2019年01月06日08:41 | 來源:解放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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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央軍委批准,有關部門日前印發《軍隊文職人員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規定》、《軍隊文職人員管理若干規定(試行)》、《關於調整易地執行任務部隊地區津貼發放辦法的通知》、《關於軍人休假探親制度執行中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調整軍隊文職人員和職工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的通知》、《關於老干部服務保障機構從地方購買服務或雇請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等首批6項緊前出台的政策制度。

緊前出台一批政策制度,是貫徹中央軍委政策制度改革工作會議部署要求,解決改革急需、備戰急用、官兵急盼的現實矛盾問題的實際舉措,對於深化改革成效、聚力練兵備戰、回應官兵關切具有重要意義。

《軍隊文職人員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規定》、《軍隊文職人員管理若干規定(試行)》,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和有關政策規定,適應新的文職人員制度重塑重構特點要求,對文職人員聘用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變更、解除和終止、監督檢查及賠償責任,對文職人員宣誓、內部關系、著裝儀容、禮節、對外交往、日常管理、獎懲等作出系統規范。兩項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關於調整易地執行任務部隊地區津貼發放辦法的通知》,區分不同情形,對易地執行任務部隊的地區津貼發放辦法作出明確,重點是取消成建制到艱苦地區執行作戰任務享受地區津貼的時限要求。

《關於軍人休假探親制度執行中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年休假假期、探親次數、探親路費、管理監督等作出統一規范。

《關於調整軍隊文職人員和職工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的通知》,依據國家政策,明確自2017年1月1日起調整軍隊文職人員和職工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並對執行范圍、經費保障等作了規范。調整后,艱苦邊遠地區文職人員和職工的生活待遇水平將進一步改善。

《關於老干部服務保障機構從地方購買服務或雇請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從地方購買服務或雇請人員的組織方式、保障標准、經費來源和管理辦法等作出明確,有利於推動老干部服務保障體制調整改革相關部署落地落穩,確保老干部服務保障力度不降、標准不降、質量不降。(張科進)

(責編:邱越、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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