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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創軍事設施建設項目代建管理工作新局面

——專訪軍委后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負責人

2019年06月24日08:37 | 來源:解放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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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下旬,《軍事設施建設項目代建管理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全軍,從今年開始,軍隊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原則上實行代建。這是改革后全軍首個軍事設施建設項目代建管理規范性文件,此舉對於規范工程代建管理工作、實現專業化的人干專業化的事和減少部隊精力虛耗具有重要意義,這標志著我軍軍事設施建設項目代建管理工作邁入專業化、規范化、科學化之路。近日,記者專訪了軍委后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負責人,全面解讀《方案》出台的背景、意義和主要亮點。

記者:出台《方案》的主要考慮有哪些?

負責人:主要基於3點考慮:一是服務備戰打仗急需。長期以來,軍隊工程建設管理一直採用使用單位自建自用模式,部隊既要看兵書又要看標書、既要謀戰場還要跑市場、既要抓訓練又要搞營建,嚴重干擾部隊中心工作,急需通過“建用分離”減少部隊在工程建設上的精力消耗。二是適應改革調整急用。2018年,軍隊專門編設工程代建管理機構,工程代建改革全面啟動。為確保代建管理工作有序運行,急需出台相關規定對代建管理工作進行規范。三是回應部隊建設急盼。以往使用單位由於技術力量薄弱、管理經驗缺乏,工程建設“三超”問題比較普遍,特別是軍隊調整改革以后,軍事設施建設系統機構精簡、編制壓縮,建管力量不足的問題愈發凸顯,部隊急盼代建管理機構步入正軌。

記者:《方案》明確的代建管理范圍有哪些?

負責人:《方案》明確,軍隊各類新建、翻建、擴建、整修改造等實行項目管理的建設項目,原則上實行工程代建。當前各級軍事設施建設部門人員大幅縮減,加之工程建設任務日益繁重,原則上規劃計劃內的項目、自籌資金項目等有條件的全部實施工程代建管理,實現專業化的人干專業化的事。

記者:《方案》明確代建管理模式有哪幾種?

負責人:主要有3種,分為軍隊代建、企業代建和政府代建。軍隊代建是指由軍隊代建管理機構履行建設單位職責,組織工程建設管理,建成后交付使用單位的建設管理模式。企業代建是指軍隊代建力量不足時,由軍隊代建管理機構委托具有勘察設計和監理資質的央企省企,對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管理的代理型建設管理模式。政府代建是指由政府機構根據軍隊單位提出的建設需求,組織對政府出資的軍事設施項目實施全過程建設管理,建成后交付使用單位的建設管理模式。

記者:《方案》明確代建單位要素設置有哪些?

負責人:一是代建管理機構力量配置問題。按照“代建管理機構+若干派出項目部”的方式合理配置人員。過去自建自管模式下,營建辦必須按照“小而全”的模式進行配置。實行代建以后,代建管理機構作為專業化的工程建設管理單位,對上是機關的輔助支撐,對下是項目的責任主體,既要把使用單位的軍事需求轉化為建設方案,還要指導派出的項目部實施現場管理,需要有一套健全、完備、整齊的組織架構。參照地方經驗做法,實行“大后方+小前方”的力量配置,代建管理機構本級按要素配齊內設機構,負責項目前期准備及經費保障,代建項目部具體承擔現場施工管理任務。二是關於代建管理機構人員問題。力量不足的可以聘用人員,使用單位派人全程參與代建項目部工作。

記者:《方案》明確的項目管理模式有哪些?

負責人:主要是推廣EPC和PC工程總承包模式。根據國家關於推廣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模式改革相關要求,這兩年,軍隊已經在投資控制、工期管理、質量管控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並大幅減少了建設單位現場管理工作量。同時,對不宜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設計施工圖的工程,以及因地質和技術特別復雜等原因,必須進行動態設計、動態施工的項目可採用PC工程總承包模式,緩解建設單位建管力量不足的矛盾。下一步,擬結合項目實際在全軍大力推廣兩種工程總承包模式。

另外,為方便部隊理解掌握EPC工程總承包的相關內容,我們專門起草了《軍隊工程代建項目EPC工程總承包工作導則》作為《方案》的附件,對實行EPC工程總承包的相關問題進行了明確,供大家參考。

主要政策點有3個:

一是關於勘察設計問題。《方案》明確,初步勘察和初步設計由代建管理機構負責組織,詳細勘察、施工圖設計由EPC工程總承包單位組織。主要考慮:初步勘察和初步設計完成以后,才能編制初步設計概算,進而確定EPC工程總承包項目招標控制價﹔詳細勘察和施工圖設計工作由總承包單位組織,這樣一來設計施工結合更緊密,可有效減少施工變更,提高建設效率。

二是關於技術規格書編制。《方案》明確,工程代建管理機構應當編制技術規格書。主要考慮:EPC工程總承包由於實行設計、施工、採購一體化,將原有建設單位在現場管理中負責協調的設計、施工、採購等工作,全部由總承包單位負責,簽訂固定總價合同,工期有保証,投資可控制,主要難點是質量控制,總承包單位從利潤最大化出發,在標准規范的范圍內,有可能會降低質量標准。代建管理機構編制技術規格書后,將施工圖設計要點和相關要求用文字的形式明確,不僅堵住了總承包單位降低質量標准的風險漏洞,還能有效確保建設項目滿足使用要求。

三是固定合同總價。《方案》明確,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簽署固定總價合同,除功能需求變化造成建設方案、規模和標准重大調整外,原則上不再增加其他變更費用。(記者 孫興維 通訊員 李浩然)

(責編:李方園(實習生)、陳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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