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总是充满收获和喜悦。
历史的指针走向又一个重要时刻——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将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行进在现代化征程中的中国,到了关键一跃的历史节点: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020年,还有6年;距离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2049年,还有35年。
这是决定民族命运的历史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中国共产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必须走依法治国之路,才能完成这一艰难但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
改革开放:法治引领破障闯关
回溯中国30多年改革开放和快速增长历程,法治建设始终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保驾护航——200多部现行有效法律、700多件行政法规、近9000件地方性法规……
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确立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一系列重要制度,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治根基。
改革开放越往深处发力,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就越显紧迫!当前,中国改革面临“啃硬骨头”、打破利益藩篱的严峻挑战,必须大刀阔斧,才能凝聚更大社会共识、调动更强社会合力。
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的制度建设总体状况有了很大的不同——以前很多方面没有法律,无法可依,需要边改边立,现在的情况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已经有法可依。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时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这次授权开创了司法领域进行“试验性立法”的先河。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是最大的实践。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说,“从改革开放中走来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面临全面实施的重大窗口期。”
全面小康:法治铸就公平正义
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越是临近,人民群众对依法保护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是热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维护公平正义的改革已在破题。今年9月,上海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中国首批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接受任命。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真正实现权责一致,才能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使司法切实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
不止是司法保障层面,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都需要通过法律“落地”,照耀公平正义之光——教育、住房、养老等社会领域的权利获得更充分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直接关系生命健康的权利能够更充分实现……
让“法治”成为全体中国人的最大公约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价值指引!
执政能力:法治领航中国未来
中国之事关键在党。历史实践反复证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大力建设法治中国,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担当的时代使命。
面对法治建设新征程,执政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历史跨越!更标志着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2013年2月23日,元宵节前一天,在北京中南海,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回望历史,执政党依法治国的轨迹清晰可见。
当前,国家治理和依法治国进程处于重大历史关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亟须凝聚共识、建立诚信、维护权利,法治建设亟待加强,国家治理能力亟待提高。
中国共产党历来有勇气、有智慧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今年9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乎改革全局,关乎人民福祉,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民族前途命运。
新起点再跨越。在这个秋天,对美好未来锲而不舍的中华民族必然会奏响铿锵有力的法治时代强音!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电 记者郭奔胜、杨维汉、肖春飞)
(来源: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