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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婚期

2015年08月12日16:55    手机看新闻

结婚和演习都是大事,如果不回家结婚,就算是逃婚;如果不参加演习,就是一名逃兵。我宁愿逃婚也不当逃兵。

“终于结婚了!”2012年1月16日,在旅组织的集体婚礼现场,远火营二连班长陈钦挽着新娘褚光晖的手,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喜悦。

这个婚结得真不容易。2010年年初,双方父母商定“五一”给他俩完婚。孰料,5月初,连里接到通知要奔赴西北某地进行实弹演练。就这样,定好的婚期泡汤了。

沂蒙山老区人民的确很拥军,褚光晖的父母很理解陈钦的难处。听陈钦说,他们营情况特殊,一般上半年任务比较繁重,下半年稍好一点。于是,双方父母又把他俩的婚期定在了2011年国庆节。

眼看婚期就到了,营里却接到了参加“联合—211”演习任务。这下,陈钦头大了,婚期不得不再推迟。

“请帖早发出去了,再说取消,我们丢不起这个人。”这次,褚光晖的父母说啥都不干了,还威胁说:“想娶我们闺女的人有的是”。

陈钦只得硬着头皮反复解释:“结婚和演习都是大事,如果我不回家结婚,就算是逃婚了;如果我不参加演习,就是一名逃兵。咱是老区的孩子,说啥都不能当逃兵。”

好在陈、褚二人青梅竹马,感情很好。在褚光晖的周旋下,女方父母决定再给陈钦一次机会,次年完婚。

谁曾想,第二年,连队又要参加旅接受总部一级旅考核验收,结婚的事又黄了。

“为了部队的事,官兵一再耽搁终身大事,咱们不能坐视不管。”该旅结合担负任务实际,决定每年为官兵举办一次集体婚礼。

几年来,远火营57人主动放弃休假,83人亲人患病无法照顾,21人因任务冲突而推迟婚期,但官兵们都毫无怨言,“练打赢何惧苦累、尽使命不计得失、比任务家事为轻”成为官兵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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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玉倩(实习生)、闫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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