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用化和減少成本的考慮,中國未來的航母艦載機應該在殲-20和殲-31之間做出選擇,顯然,海四代之爭注定隻有一個贏家,殲-31和殲-20各有優勢,從技術角度分析,這兩款戰機誰更適合上艦、誰更適合中國未來航母戰斗群的作戰任務?環球軍事希望通過本策劃為讀者分析中國未來艦載機的前景。
【環球軍事報道】一直以來,有關殲-15之后中國海軍艦載機的討論就從未停止,一般來說,專門發展一種四代艦載機可能性不高,中國目前在研的兩款四代機殲-20和殲-31無疑是未來艦載機的重要選項。那麼,單純從技術角度來看,誰更適合登上中國未來的國產航母呢?
艦載機越多越好還是越重越好?
有一種說法認為,中型戰斗機由干體積較小,所以能在航空母艦上部署較多數量,對於航空母艦來說是最好的選擇。作為例証的是美國的F/A-18“大黃蜂”系列,法國的“陣風”-M等。這種觀點的國內支持者認為,中國未來的戰略目標是確保第一島鏈內部,因此中型戰斗機殲-31的作戰航程完全適合,而且戰機發展講究傳承,研制了殲-15的沈飛在經驗和工藝上也會更有優勢,你看,更多,更好,難道殲-31上艦不是順理成章的嗎?
實際上,這種思路本身是對航母發展歷史的不了解所導致的,航空母艦艦載機的發展,是朝著不斷重型化的方向發展。美國海軍每一代的主力戰斗機,都是根據彈射器的最大彈射能力和攔阻索的最大攔阻能力而發展的,每一代戰斗機實際上都是在不斷的重型化過程中。
美國海軍就是例証,F-35C空重達到了15700千克,最大起飛重量達到了32700千克,這反應了美國海軍艦載戰斗機不斷增重的過程。F-14A是使用特殊手段提前實現了艦載機的重型化,較輕的F -18E/F取代F-14A並不是中型戰斗機取代重型戰斗機,而是回歸到常規手段實現重型化的道路上來而已。
“陣風”-M雖然按照美國標准屬於中型戰斗機,但是相對於“戴高樂”號較小的排水量,已經是空前級別的重型艦載機。“陣風”這個級別的艦載機,按照傳統設計是很難在“戴高樂”號這樣的中型航母上使用的,達索公司為了滿足使用需求還特別採用了放大著艦迎角、可抬高機頭的起落架等方案,才勉強滿足了其使用需求,從這也可以知道法國方面希望能夠獲得更大、更重艦載機的需求一直相當強烈。
沒錯,對艦載機而言,中型戰斗機相對於重型戰斗機,是有著一定的數量優勢,但是數量優勢就意味著戰斗力的優勢麼?答案是否定的。
二戰時的航母動輒搭載上百架戰機,而排水量為當時航母數倍的美國尼米茲級航母最多也就搭載80架戰機,難道尼米茲的戰斗力不如二戰航母?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如果說二戰和現代的比較不倫不類的話,我們比較同為超級航母時代的美國“福萊斯特”級和“尼米茲”級,前者艦載機超過100架,后者不過80架,難道能認為“尼米茲”級的航空能力不如“福萊斯特”級?
“福萊斯特”時代艦載機主要的數量來自於A4、A-1、F-8U等輕型攻擊/戰斗機,而到20世紀80年代“尼米茲”級航空母艦上最輕型的艦載作戰飛機已經變成了空重接近A4兩倍的F/A-18,實際上也可以從中看出艦載機不斷的加大重量減少數量的趨勢。
單機戰斗力越強航母負擔越小
艦載機不同於陸基飛機,本身航空母艦的出動和回收能力有限,不足以支持大數量規模。單機的著艦回收時間即使以訓練有素的美國航空母艦來說,也需要達到1分鐘以上,如果有某機著艦失敗復飛需要的時間也要進一步延長。
不光是回收時間問題,更嚴重的問題在於飛機整備時間限制。航母甲板上必須採用人力進行運彈、挂彈,作業速度相當緩慢,而且機庫內無法進行發動機試車,必須在甲板上選取尾部方向空曠的位置擺放以進行試車作業。在這樣的情況下。航母能支援的艦載機出動能力是相當有限的,在這樣的情況下盡量提高艦載機的單機作戰能力是比單純增加飛機數量更好的選擇。
中國航母艦載機展望
對於中國航母艦載機來說,數量優勢和作戰能力優勢的區別一樣明顯。以我國第一艘航空母艦遼寧艦為例,其在蘇聯時代的配載方案,是24架蘇-33或者36架米格-29K,中型米格-29K比重型蘇-33僅有不到50%的數量優勢,反應到我國自用航母上也是如此,比米格-29更大的殲-31和比蘇-33更短小的殲-20。其數量優勢將進一步縮小,而性能上的劣勢將更進一步的放大。
陸基戰斗機上艦一般來說尺寸有有所擴大,體型與殲-31類似的F-35在發展為艦載機F-35C的過程中,空重增大到15700千克,機翼面積從42.7平方米放大接近20平方米達到了62.1平方米。F-35在改進改型的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殲-31一樣必然會遇到,艦載機最重要的特性就是確保在低速狀態有足夠的升力,而殲-31樣機較小的機翼面積無法滿足在航母上起飛或者著艦的需求,隻能和F-35C 一樣靠放大機翼實現,而放大機翼增大空重又必然需要更大的機翼,形成一個水多加面,面多加水的循環。
殲-20則剛剛相反,其鴨翼布局和巨大的機翼天生就適合改造為艦載機,需要進行的改動幅度小很多,需要帶來的增重也更小。實際上其設計上本身就考慮了未來在航母使用的需求,為此搭配了極為強壯的主起落架支柱,並將其連接在機身最強的翼根處,這個設計與F-14類似,是最適合艦載機使用的起落架安裝方式。
按照上文分析,中國航母艦載機的爭論似乎已可定局,殲-20無疑更有優勢,但是,殲-20也有著弊端,關鍵就在於中國未來航母的排水量。重型艦載機是好,但是如果航母的尺寸跟不上,具體的戰斗力分析,也是值得商榷的,以中國第一艘航母遼寧艦前身“瓦良格”為例,為了滿足最大起飛重量的蘇-33,不得不採用滑躍甲板,而且犧牲了一定的載彈量和航程,殲-15尺寸重量與蘇-33相仿,結果顯而易見。殲-20如果上艦,面臨的問題同樣嚴重。
中國未來航母如果採用全直通甲板,走大型航母路線,無疑殲-20將更適合上艦,但是按照海軍艦艇的研發規律,一般來說,中國未來航母不會一蹴而就選擇直通甲板彈射起飛方式,而是會借鑒遼寧艦的經驗 ,預計會有1-2艘升級版“遼寧艦”的過渡階段,然后再根據自身情況,發展大型直通甲板航空母艦。這個周期預期將在10-15年左右。預期到那時,殲-20上艦的時機將更加成熟。
發展重型艦載隱身戰斗機將確立中國在世界艦載機技術上的優勢地位,由於F-35C具有先天技術缺陷,在殲-20艦載型戰斗機面前,F-35C在空戰能力上將處於明顯劣勢,這將是美國自1944年以來,首次出現對手的艦載戰斗機優於美方的情況,這將讓美軍難以接受,美軍很可能將加速新一代(美稱第六代)艦載戰斗機的研制進度。在美軍NATF計劃下馬之后,中國的重型艦載隱身戰斗機將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種重型艦載隱身戰斗機,它將開創人類艦載飛機發展的一個先例,成為世界艦載機發展的偉大裡程碑。 (環球軍事 劉昆)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