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於法正,兵強於紀嚴。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是古今中外軍隊普遍遵循的規律。
我國歷史上的孫武校場處斬不聽號令的吳王愛姬,司馬穰苴怒斬齊景公寵臣庄賈,戚繼光鐵面無私斬子,以及外軍的拿破侖、巴頓嚴軍容、振軍威,都是從嚴治軍的佳話。比較典型的還有:周武王拜姜子牙為帥,出兵討伐商紂王,姜子牙出征前先在帥府挂出“斬法紀律牌”,開列條款“十七斬”,以號令三軍,結果在“牧野之戰”中,以5萬兵力一舉打敗紂王17萬大軍。戰國時期的軍事家吳起,曾先后在3個國家為將,無論這些國家原先基礎如何,他都能使那裡的軍隊無敵於天下,其統兵要訣就是“法令明,賞罰信”。他認為:“兵不在眾,以治為勝”,“若法令不明,賞罰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進,雖有百萬何益於用?”三國時馬謖違令,失掉街亭,諸葛亮雖然與他交誼甚厚,情同兄弟,但為嚴肅法紀,揮淚斬之。朱元璋率領義軍作戰時,部將胡大海兒子犯了禁令,朱元璋准備依法處置,有人提醒說,胡大海在前方帶兵打仗,恐怕生變。朱元璋毅然說:“寧可使胡大海反了,也不可壞我法度。”並親自揮刀把胡大海的兒子殺掉。朱元璋登基后,駙馬歐陽倫自恃身份特殊,屢次違禁派人販運私茶,牟取暴利。朱元璋聞知,不顧皇后苦苦求情,下令將歐陽倫“以私販論死”。
商鞅說過:“言不中法者,不聽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為也。”強調無論言語、行為、處事,都必須以法律為根據,不合法的一概不做。韓非子說:“法敗則國亂。”告誡人們,法律被破壞了,國家就會發生混亂。而管子則說:“法者,天下之至道也。”管子把法律看作是社會運行的最高原則。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中央軍委先后出台一系列關於作風建設的重大舉措,一些違法違紀黨員干部受到黨紀國法處置。這無疑體現了黨中央整風肅紀、從嚴治黨和軍隊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堅強決心。“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軍紀、法規既是軍人的行為准則,更是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提高部隊戰斗力的根本依據。軍隊使命特殊,任務特殊,要求其必須保持高度的集中統一和密切協同,做到令行禁止、聽從指揮。實踐証明,嚴格的紀律是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保証,是戰勝敵人贏得勝利的保証,是加速我軍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保証,它要求領導干部必須堅決維護軍紀、軍法的權威性,嚴明紀律、嚴格執紀、一視同仁、賞罰分明,必須嚴格按照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管理部隊,以更高的標准、更嚴的要求,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問題,始終保持部隊正規的戰備、訓練、工作和生活秩序。
(來源:中國軍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