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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保安穿軍裝系違法 軍警協同予以整治 

2016年06月06日17:00 | 來源:中國國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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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1:聯合執法隊清點查獲的軍品。

上圖2:穿著軍裝站崗的保安。

“你涉嫌違法穿著現役軍服,偽造軍隊標識服飾,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我們將依法對你暫扣,配合搞好相關調查!”5月31日上午11時30分,隨著北京衛戍司令部何參謀一聲令下,4名糾察兵迅速上前將正在北京市朝陽區某小區巡邏的2名著軍服的保安暫扣。此次行動由北京衛戍司令部牽頭,軍地協同展開。

此次行動源於一名網友5月29日發布的一條配圖微博:“解放軍為小區站崗放哨?假的。”照片中,一個身穿07式迷彩服,佩戴中校軍銜的“軍人”正在某小區門口指揮進出車輛,並對車主行軍禮。

保安竟然穿上了軍裝!不少官兵和群眾將電話打到警備值班室,有人憤慨地說:“這嚴重玷污了軍人形象,一定要嚴肅查處!”

為一探究竟,5月30日下午,衛戍司令部派出先遣組對該小區進行調查,筆者跟隨前往。在該小區門口,筆者發現,小區保安身穿07式迷彩服,頭戴作訓帽,腰扎編織腰帶,乍一看“軍人范”十足。但經驗豐富的何參謀一眼就看出了“破綻”:這些“軍人”頭發過長,胸前無標志服飾……到了“換崗”時間,來接崗的竟然是位佩戴兩杠三星軍銜的“上校”。“上校”也站崗?細看,大家發現這位“上校”領章三顆星中最上面的一顆不是金星,而是一個“Z”字形符號,整體金色顯得格外刺眼,左胸還別著一塊印有“×××物業”字樣的標識牌。

筆者上前與保安交談得知,他們隸屬於某物業公司,負責兩個小區的安保。

偵察取証完畢,北京衛戍司令部白處長綜合各方信息判定:這是一起假冒軍人的違法事件。他們當即報請上級批准,會同公安局、人武部等單位連夜制定計劃,決定於次日上午兵分兩路依法展開整治行動。

31日11時30分,兩個行動小組同時行動。衛戍司令部程參謀帶領第一搜繳小組進入網絡曝光的小區的監控室,在監控桌下的黑袋子裡查獲仿冒軍裝。小區物業經理宋某交代:“小區共有10名保安負責2個哨位的執勤任務,是×××物業的下設機構,軍裝正是他們為保安提供的執勤服裝。”這時,另一小區也傳來消息。第二搜繳小組與公安機關一起來到小區中控室,通過調取監控錄像,在地下二層停車場的拐角處查獲一個囤放軍裝的庫房。經過近3個小時的清理,聯合執法隊在兩個小區共查獲荒漠迷彩服、叢林迷彩服、男女校尉皮鞋等軍品共13類400余件。

物業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筆者:“說到底還是我們平時對法律知之甚少,大家平時都比較崇拜軍人,所以專門從網上購買了軍裝,本想以此打造小區特色品牌,沒想到違了法!”

即使物業公司不知道相關法規,起碼應該清楚《保安管理條例》。該條例明確規定,保安員上崗應當著保安服裝,佩戴全國統一的保安服務標志,並突出強調,保安服裝要與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的服裝樣式和標志服飾有明顯區別。

筆者了解到,目前北京衛戍司令部已將相關責任人移送當地司法部門處理,查獲的軍品現場收繳。

點評:

亂穿軍裝違法 抹黑軍人該懲

軍裝是軍人特有的制服,保安也有規定的服裝。保安穿軍裝讓群眾誤以為解放軍為小區站崗,既是觸犯國家法律的行為,也是在抹黑軍人形象。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冒充軍人實施詐騙的案件時有發生。案件的背后,有多個因素,但是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利用軍裝、假軍官証進行欺騙,每個假冒軍人案件都使解放軍的形象受損。《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明確規定: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志,情節嚴重的要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面對一再發生的假冒軍人案件,必須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同時,要宣傳普及軍服知識,幫助群眾擦亮眼睛。

(責編:邱越、閆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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