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制度改革期間將暫時調整適用相關法律規定
2016年12月26日08:28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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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黨中央批准的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總體方案,為加快建立軍官職業化制度,構建科學規范的軍官制度體系,適應現代軍隊建設和作戰要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軍官制度改革期間,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中軍官職務等級、軍銜、職務任免、教育培訓、待遇保障、退役安置有關規定。具體辦法和試行范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組織制定和予以明確。改革措施成熟后,及時修改完善有關法律。
本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責編:邱越、閆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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