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軍維權難題怎麼破?依法治軍是根本【2】

綜觀域外主要國家對軍人權益的保護,大都採用了比較成熟的法治方式,即通過“入法”來規范軍人權利保障的具體內容,並設立相應的法律保障機制。比如,俄羅斯和法國等國家專門制定了《軍人地位法》。
以德國為例,我們可以通覽現代西方國家軍人權益法律保障機制的五大類型。
國防監察員是德國保障軍人權益的第一道門檻,他們具體負責軍人權利保障的法律監督,可調控監督軍事權的運作。
與此同時,德國設立信托代表制度,基層軍事單位選舉一到兩名信托代表,以全力促使長官與部屬間的合作與相互信賴,維護軍人利益。
當軍人權利在遭受上級長官或軍事部門侵害時,可以要求軍事指揮當局予以行政救濟。
《德國防衛刑法典》是第四層保障,強化了軍事刑法對下屬軍人權利的保障。作為行政救濟的最后防線,司法保障賦予了軍人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德國軍人在提出行政訴願后,若原處理機關或上級處理機關仍維持原處分,軍人可以向行政法院起訴。
這些做法對於完善我國的涉軍維權機制都有可以借鑒之處。
運用法治思維破解維權難題
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建設“聽黨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良”的現代化軍隊,是新的歷史時期我們的重大歷史使命。在新的歷史性的征程中,我們更不能讓軍人“流血流汗又流淚”,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切實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的合法權益。
在完善保障軍人權益立法、完善涉軍維權機制、強化國防教育等幾項舉措之外,還應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破解難題,依法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首先,要樹立法律規則意識,切實把握法治思維方式。其次,樹立程序正當意識,善於通過法律程序依法維權。再次,把握証據至上原則,熟練掌握証據的收集與運用。比如,注意保留各種票據憑証,對現場情境進行音像留存等。最后,要牢固樹立法律底線意識,決不能採取違法手段維權,否則就可能由“受害者”轉化為“罪犯”,徹底改變人生軌跡。
(作者系西安政治學院軍事法學系應用軍事法學教研室主任 彭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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