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午,陆军第14集团军某团全员全装紧急拉动演练的车队浩浩荡荡驶出营门。此时,在离营区不远处的高速公路上,几名公路管理人员正在清理水泥墩路障,打开应急通道,引导车队驶上高速公路。一路上,在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交警的交通协调保障下,车队奔袭数百公里畅通无阻,在最短时间内赶到演习地点。
这个集团军此前协调地方依法建立的军车优先通行机制,在此次演习中发挥显著作用,使部队战备演练、抢险救灾时的机动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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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旅驻防分散,大部分营连驻扎在城乡结合部,交通颇为不便。所属六营门前的一条公路是部队出门必经之路,然而,由于相邻集市面积不断扩大,加上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每逢赶集,主要路段都被堵得水泄不通。有两次部队紧急拉动,车队被堵在门口,官兵只得“望路兴叹”。
为解决这一问题,他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34条“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了解掌握军事设施周边建设项目等情况,发现可能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应当及时向军事设施保护主管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规定,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在工商、城管、交警等多部门协助下,对这个集市进行了整体迁移,并加强了该路段的交通管控,解决了因军车进出营区难而影响战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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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该集团军获悉驻地政府正在规划修建的一条高速公路将从某团营区附近经过,便派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设计施工时,在营区附近开设战备应急出口,方便部队在执行战备演练、抢险救灾等任务时快速机动。
高速公路专门开一个应急出口,需要投入不少经费,且没有经济回报。但《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基本建设贯彻国防要求规定》中明确要求,建设单位(业主)在进行与国防、军事关系密切的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调查论证时,应征求国防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军事部门的意见。
最终,在集团军积极协调下,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在组织这条高速公路的建设施工时,依照规定专门为部队预留了一个战备应急出口。据介绍,近几年修建的通过集团军部队附近的高速公路,有5条为部队预留了战备应急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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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地方机动车辆不断增多,加之少数高速公路收费站不允许不挂牌照的火炮牵引车、运输车、特种车等装备车免费通行,致使部队外出执行任务时机动不畅的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这一情况,这个集团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地方双拥办、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交警部门等一起研究解决部队快速机动难题,形成了军地联动的军车优先通行机制。部队只需在执行重大紧急任务时向地方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就会在机动线路沿途为部队开设“快速通道”,确保军车优先通行。
据集团军运输油料部门统计,仅今年以来,所属部队先后20余次执行扑救森林火灾、战备演练、抗震救灾等任务,由于有军车优先通行机制保障,部队机动效率明显提高。
(来源: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