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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军部队以实际行动帮助贫困群众稳定增产增收

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军营措施出台

2020年07月16日09:01 |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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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军营措施出台

军队单位结合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工作,优先将军队定点帮扶的4100个贫困村农副产品纳入所在区域集中筹措范畴,依托地方政府协调供应商与帮扶村建立稳定产销关系,帮助拓宽市场销路。这是近日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打通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军营机制途径的一个内容,为军队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提供政策支持。

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中央军委有关部署,近期,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出台军队消费扶贫措施,要求军队单位积极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以实际行动帮助贫困群众稳定增产增收。

军队单位消费扶贫对象为军队定点帮扶贫困村、驻地周边贫困村,以及老少边穷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家庭。优先采购品种包括:扶贫对象自产的蔬菜、水果、畜禽肉、禽蛋、水产、菌类、薯类等生鲜食品,红枣、玉米、茶叶、杂粮、调料、饮料、乳制品等普通加工食品,以及部队切实需要的其他农副产品。

措施要求加大优先采购力度,适当放宽招标采购准入门槛,贫困地区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可以直接参与部队招标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有帮扶任务的军队单位可以设立定向采购扶贫预算,通过协议等方式直接采购定点帮扶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军队单位可以在电商、地方政府电子卖场、军营超市(食堂)开设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专区直接零星采购农副产品。

措施要求积极帮助贫困地区拓宽销售渠道,承担帮扶任务部队要帮助帮扶村建立农副产品供应清单,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将贫困村特色产品推荐到电商或者地方政府电子卖场等线上平台。驻贫困地区部队、跨区扶贫协作单位、到贫困地区驻训部队,可以与贫困地区相关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签订合作协议,学习借鉴“黔货出山进军营”“我的家乡我的舰”等消费扶贫特色做法,持续扩大消费规模,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安全标准,由销售方出具有关部门质检报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同时,要加强管理监督,严格党委理财、招标采购、结算报销、纪检监督等制度规定,确保军队消费扶贫工作正规有序。

(责编:陈羽、黄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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