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軍隊基層建設綱要》,緊緊圍繞強軍目標,結合部隊以往落實《綱要》的經驗和不足,對開展雙爭活動進行了調整、充實、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基層實際,具有更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利用雙爭活動,發揮其激勵功能,既是貫徹落實《綱要》的重要手段方法和重要內容,也必將有利於實現加強基層建設、打牢部隊基礎的目標。
定實“關鍵少數”評比措施,讓激勵更全。《綱要》把爭當優秀士兵調整為爭當優秀基層官兵,涵蓋了優秀基層干部、優秀士官、優秀學員和優秀義務兵。這些調整使評比對象的層次區分更加科學,有利於更加精准地調動廣大基層官兵的爭先熱情。特別是新增了優秀基層干部評比,明確了“對黨忠誠、善謀打仗、敢於擔當、實績突出、清正廉潔”的基本條件,添補了評比對象的空白點,抓住了基層建設中的“關鍵少數”。抓好這個“關鍵少數”的評比,必將對廣泛調動和激發基層干部的動力活力,帶動基層部隊全面發展起到巨大的促進作用。具體貫徹落實中,要重點針對基層干部與基層士兵群體相比職務層次多、崗位差異大等特點,認真研究完善措施,保証評比的科學性。一是要進一步細化優秀基層干部“五條標准”,結合單位實際,區分不同職級崗位,制定具體清晰的爭先目標,讓廣大基層干部“一看就明白,照著就能做”,充分調動基層干部的參與熱情。二是要考慮營連級單位干部數量編制的實際科學組織。探索不分職級由連級單位按比例自評申報、營級單位統一衡量確定,或區分職務由營級單位直接進行分類評比等組織方式,確保評出科學性、評出積極性、評出戰斗力。三是旅團要嚴格遵循《綱要》規定的基層優秀干部總數的25%這一硬性標准,用好增減5%的調整幅度,科學制定整體實施方案,全程實施調控,防止出現標准不一、組織隨意等問題。
優化“四評”運行機制,讓激勵更經常。科學規范的運行機制,是雙爭活動有序開展、深入發展的重要保証。新修訂的《綱要》對原有的“季度講評、半年初評、年終總評”雙爭評比制度進行了充實完善,補充增加了“每月自評”這一環節。這樣一來,就形成了月、季、年評比環環相扣,形成完整嚴密的閉合回路,將官兵“比在平時、爭在平時”的理念落到了底。可按照“每月自評照鏡子、季度講評計小分、半年初評看基礎、年終總評看成果”的思路,把基層經常性工作作為主要依據,建立活動檔案,將軍事訓練、政治教育,完成重大任務的表現等情況及時登記存檔,做到日常性工作有小結,階段性工作有講評,大項工作有評比,年終總結有綜合,使爭在平時的內容更具體,比在平時的熱情更高漲,把雙爭評比的過程真正變成打基礎、搞建設、抓落實、促發展的過程。同時,還要堅持“橫向比建設水平,縱向看進步幅度”的原則,走開按層次競爭的路子,不搞平衡照顧和人為保先進,破除“老先進”憑借基礎好就能評先進,有的單位因為沒名氣業績好也難評得上的狀況,不設框框、能上能下、公平競爭,形成每天、每月、每項工作官兵都想爭、敢爭、能爭,大家你追我趕爭先進的濃厚氛圍。
提高表彰“含金量”,讓激勵更有效。《綱要》新增了舉行儀式表彰基層先進單位和個人、總部每年表彰踐行強軍目標標兵、軍師級單位可表彰基層建設先進營級單位等內容,並延續了以往“除本綱要和條令條例規定的外,師級以上單位不得在基層開展其他評比表彰活動,旅團級單位及其機關開展其他評比表彰活動應從嚴控制”的規定,既立體多面地規范完善了表彰形式和激勵措施,又體現了雙爭有別於一般性評比表彰的榮譽地位。貫徹落實這些措施,要著重解決“與一般性評比表彰區分度不高”“體現不出與其地位相符的獨特‘身價’”的問題,提高雙爭這個《綱要》中唯一明確的評比表彰活動的“含金量”。可利用“雙向講評”,年終總結表彰會等時機,讓先進基層單位代表和個人披紅戴花登台領獎,還可通過頒發流動紅旗、設立光榮榜、寄發喜報等形式,使評比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在軍營文化環境建設中充分凸顯出來,在官兵家庭能夠顯現出來,進一步激發官兵爭先創優的積極性。特別要注重對照強軍目標的具體要求,組織進行本單位踐行強軍目標標兵的評選表彰。同時,注重把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有機結合起來,對基層建設連年先進單位的主官,堅持優先記功嘉獎、提拔使用﹔對表現突出的優秀士兵,堅持在入黨、提干、考學、保送入學、骨干配備等方面實行優先,讓先進在精神上有自豪感,在物質上有“獲得感”,持續培養、激發廣大官兵的榮譽感、使命感,不斷提升雙爭質量和部隊建設水平。
(作者單位:65583部隊)
(來源:中國軍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