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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15條南海“訴狀”耍盡陰招 挑戰中國領土主權

2016年07月08日10:20 | 來源:人民網-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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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南海仲裁案的實質是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挑舋,縱觀該案的產生、發酵和演變,其已然淪為一出由菲律賓挑起、美日作為幫手意欲給中國添堵的政治鬧劇。”7日,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客座教授劉鋒應《環球時報》邀請為讀者解讀南海仲裁案來龍去脈時,首先講了這段話。12日海牙國際仲裁庭將公布所謂的南海爭端仲裁結果,這起由菲律賓前總統阿基諾三世當局2013年1月單方面突然提出的訴訟案,“狀紙”287頁,還有附件4000頁,其中主要的15項訴求可謂“充滿殺機”,其實質就是指向中國南海部分島礁的領土主權和海域管轄權問題。且聽劉鋒教授揭穿仲裁案背后菲方的“三大陰招”。

菲律賓挑起南海仲裁案,有著復雜而深刻的現實背景,某種程度上與中菲“黃岩島事件”的外溢效應不無關系。2012年4月10日,菲律賓“德爾皮拉爾”號軍艦侵入中國黃岩島海域,武力襲擾在該海域正常作業的中國漁民,蓄意挑起“黃岩島沖突”,意欲先下手為強,將黃岩島“收入囊中”。中國在這種情況下進行維權反制,干淨利落處理了沖突事件,成功掌控黃岩島。菲方誤判形勢實施的一次“政治投機”,最終是偷雞不成反蝕把米,阿基諾三世當局面臨如何做交待的問題。盡管菲當局無法咽下這口“惡氣”,但深知憑借自身實力與中國在海上一線“硬碰硬”幾無勝算,因此,才不得不轉移新戰場,加快將處心積慮謀劃很久的所謂“國際仲裁”方案出爐。在美國律師團隊手把手幫助下,菲律賓當局經過精心准備和巧妙包裝,向仲裁庭提出15項仲裁訴求,主要可分為三個方面,可謂放出三大陰招。

第一招:包藏禍心,全盤否認中國正當權利。

菲律賓在“訴狀”中提出: “中國在南海的海洋權利不能超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允許的范圍(第1項)”;中國主張的對“九段線”范圍內的南海海域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以及“歷史性權利”與《公約》相違背……(第2項),這兩項實質是圖謀動搖和損害中國在南海權利主張的法理根基。眾所周知,南海“九段線”也被稱為南海斷續線、傳統海疆線等,是中國政府1948年正式對外公布,在中國地圖及其他一些國家的地圖上由若干斷續線所標示的圍繞南海形似U形的海上疆界線(“九段線”原為十一段線,1953年中國政府批准去掉北部灣內的兩條,故稱“九段線”),它是構成中國南海權利主張的重要法理基礎和寶貴歷史遺產,甚至被一些國內學者稱為中國在南海的“生命線”。菲律賓一上來就拿“九段線”開刀,手法毒辣。按照菲方的算計,是企圖借此全盤否定中國基於歷史依據而在南海產生並擁有的正當權利。

第二招:偷梁換柱,“單挑”中國南海部分島礁的法律地位。

菲律賓在“訴狀”中提出:黃岩島不能產生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第3項);美濟礁、仁愛礁、渚碧礁、南薰礁等為低潮高地,不能產生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第4項);赤瓜礁,華陽礁和永暑礁不能產生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第7項)等,上述所謂的訴求完全是用盡心機、避實就虛。本質上而言,在南海島礁主權歸屬上,中國擁有比菲更充分、更詳實的歷史法理依據。中菲南海爭議的核心是菲律賓非法侵佔了中國南沙部分島礁並拒不歸還,菲方對此心知肚明,一方面謀求通過民事手段固化在南海的非法侵佔所得,另一方面挖空心思,企圖通過法律外衣的“巧包裝”來調轉矛頭所向,促使中菲南海法理斗爭的核心發生轉移——即避談主權歸屬問題,隻論某些島礁法律屬性等問題。打個形象的比方,這就好比張三竊取了李四的一包財物(裡面裝著人民幣或金條),但張三卻惡人告刁狀,鼓搗上了法庭。當然張三內心自知理虧,在狀紙上絕口不提財物原主人是誰,也不談物歸原主的問題,而隻揪著包裡的人民幣或金條是真是假說事,在明眼人看來這顯然是避重就輕、本末倒置。從這個意義上說,中方不參與、不接受這場變了味、走了調的所謂仲裁案,於情於法於理均無可厚非。

至於說菲律賓在“訴狀”中提出的美濟礁、仁愛礁、渚碧礁等幾個島礁是低潮高地,不能被據為領土,其顯然是包藏禍心,菲律賓宣稱的所謂“卡拉延群島”,其中就包含了對中國南沙群島40多個島礁的主張,上述菲律賓所稱的低潮高地均在其中。由此可見,菲律賓提出的低潮高地不可被據為領土,隻不過是一種偷梁換柱的把戲,其無非是想否定中國對這些島礁的主權,從而可以將其收入菲律賓囊中。更值得重視的是,菲律賓還圖謀通過《公約》來否定或限定中國駐守島礁的法律地位,從而限制中國的海域主張范圍,這樣中國即使有朝一日收回了這些島礁,也無法依據《公約》來主張相應的海洋權益。

(責編:邱越、閆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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