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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軍成敗系於從嚴治官從嚴治權

2014年10月20日07:55    來源:解放軍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依法治軍,強軍興軍的時代課題

古田會議永放光芒(篆刻)周建遠作

“行動聽指揮,不拿群眾一個紅薯,打土豪要歸公……”

1928年春的一天,毛澤東站在湖南桂東縣沙田村的一個土堆上,鄭重宣布“三大紀律六項注意”。這短短44個字,被稱為我軍“第一軍規”。

走進古田,一件件珍貴的史料,吸引我們去探尋人民軍隊“法”的源頭。

1929年冬,《古田會議決議》誕生。從此,人民軍隊劃清了同一切舊式軍隊的界限,踏上向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發展的新途。

自建軍起,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就是我軍一條始終堅持的鐵律。憑藉這條鐵律鍛造出的鐵的信念、鐵的意志、鐵的作風、鐵的本領,我軍勝利邁過了一個又一個重大歷史關頭。

如今,人民軍隊走到新的歷史關頭。面對強軍興軍和改革發展的時代召喚,習主席鮮明提出“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是強軍之基”,把軍隊法治化擺到一個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

強軍基石堅如磐,改革潮涌柱中流。回望古田,一個重大而緊迫的時代課題擺在我們這一代軍人面前:今天,該如何夯實強軍之基,為國防和軍隊建設鋪就法治軌道?

強軍興軍,迫切要求將國防和軍隊建設納入法治軌道。擺脫依法治軍的現實羈絆,必須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法治思維,需要理念習慣制度攥指成拳

這是一組令人深思的數據:據對3個旅團級單位調查統計,去年收到各級文電都在1000份以上,最多的3052份,接待上級工作組少則23個、多則62個。一些基層干部反映“應接不暇,暈頭轉向”。

這是一個令人費解的現象:同一個師的兩個團,因管理理念不同,一個專設互聯網吧,一個嚴禁官兵上互聯網。同一片“法治”天空下,“東邊日出西邊雨”。

“五多”屢禁不止,規定五花八門,症結何在?

第54集團軍軍長戎貴卿一語中的:“部隊管理、運行如此隨意,關鍵是法治思維沒有真正確立起來,各級依法用法的習慣還沒養成!”

這個集團軍所屬某紅軍團前身,是當年“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教育試點單位。戎軍長給記者講述了當年的情形:紅軍官兵將這些軍規寫在包袱皮上、門板上、牆壁上,在行軍打仗途中背誦、默寫,人人爛熟於心,並嚴格遵行。

也許,當年紅軍並不知道“法治思維”這個詞,但嚴紀律、守規矩的法治意識開始在他們頭腦裡扎根。正因於此,那段歷史才有了更加生動的注腳:“哪裡有人民軍隊,哪裡就有‘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哪裡有‘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哪裡就有奇跡發生。”

歷史發展到今天,“依法治軍”已強調很多年,放眼全軍,其成效究竟如何?記者調研發現,進步顯而易見,但現實不容樂觀。

——有的機關形成靠講話、文電、開會、派工作組指導部隊的思維定勢,上面“千條線”,亂穿基層“一根針”,“五多”久治不愈、機關“九龍治水”。有的唯上不唯法,隻聽領導怎麼說,不管制度咋規定。有的領導“長官意志”根深蒂固,靠習慣、憑經驗和個人喜好做決策、抓工作。某團主官換了3任,營區主干道兩側的景觀換了3次,由原先的樟樹換成棕櫚、雪鬆,最近又換成路燈。

這種現象說明什麼?官兵們說,問題其實很明了:領導在依法決策、機關在依法指導上存在偏差。

——基層干部反映,抓基層有《基層建設綱要》,抓訓練有《軍事訓練與考核大綱》,抓教育有《思想政治教育大綱》,抓安全有《安全工作條例》……按說部隊建設各項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一年到頭基層感到很忙亂,有的連隊不得不靠上級通知過日子,經常是“今天不知明天干啥、上午不知下午干啥”。

忙由何起?亂自何來?官兵們說,原因其實很簡單:部隊在依法運轉、官兵在依法履職上出了問題。

“計劃不如變化,變化不如電話”“這法那法,不如領導的想法”……走訪基層部隊,記者不時聽到這樣的順口溜。細細品味,這看似調侃的話語中,夾雜著對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現實之憂”。

80多年前,面對紅軍隊伍中的軍閥做派和流寇習氣,黨和軍隊的締造者們徹夜深思:如何建設一支新型的人民軍隊?

捧讀《古田會議決議》,我們不難找到答案:確立建軍基本原則和制度、編制紅軍軍規、修改管理條例……字裡行間,盡顯法治光芒。

隨著社會的進步、戰爭形態的演變,以及軍隊人員結構的變化,當前國防和軍隊建設面臨諸多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正在經受時代的大考。

今天,我們又該如何作答?

採訪中,軍委法制局領導的話令人回味:“依法治軍是個涉及軍隊建設方方面面的重大課題,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是要轉變思維方式,強化法治理念。”

對此,習主席明確指出:“各級領導干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

改變,正在座座軍營發生。第二炮兵某基地黨委給領導班子和機關干部立下規矩:做決策、抓工作,先與規章制度對表。該基地政治部主任周建波說:“夯實依法治軍、從嚴治軍這個強軍之基,肩負起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這個歷史擔當,迫切需要上上下下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內化為信念、外化於習慣、固化為制度。”

沒有執行力,依法治軍就是一句空話。法之必行,不能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失之於散——

軍法如刀,刀刀“見血”方能令行禁止

“清房難,能有打仗難?”

這句話,道出了過去不少單位清理違規超佔用房面臨的窘境:雖然三令五申,“令牌”一道接一道下,通知發了一摞,會議開了一堆,可清房總是不能“見底”。

原因何在?

“這難那難,硬起手腕動真格就不難!” 某集團軍實現“清房歸零”,兄弟單位前來取經,該集團軍領導介紹說:“經驗就一條,從嚴執紀,重拳出擊,讓拒不騰退者付出沉重代價!”

說起“代價”,記者在採訪中聽到這樣一個故事:紅軍時期,一位屢建戰功的連長想到戰友被敵殺害義憤不已,遂將俘虜趕到雪地裡受凍,導致兩人死亡。

《古田會議決議》明確規定:禁止虐待俘虜。公判大會上,這名連長被執行槍決。

在血雨腥風的戰爭年代,我軍以鐵的紀律贏得了擁護,凝聚了力量,最終奪取革命勝利。身處和平年代的我們,應當從中汲取些什麼?

某防空旅政委王信民斬釘截鐵地說:“依法治行,執法必嚴!軍法如刀,刀刀‘見血’不手軟!”

“軍法如刀!”那麼,這把“刀”在部隊用得怎樣?從調研情況看,一些現象亟待下大力氣糾治——

“刀”成擺設的有之。一些單位有法不依,把法規制度寫在紙上、挂在牆上,表態快、調門高,就是不落實。有的違背法規制度另搞一套,單位小政策違反全軍大政策,黨委班子集體違規“闖紅燈”。

“刀”高高舉起、輕輕落下的有之。有的部隊執法不嚴,落實規章制度就像拉橡皮筋,彈性大剛性小,可緊可鬆、可進可退。有的打法規制度的“擦邊球”,少數人信奉“大錯不犯、小錯不斷”。

“刀”鏽了、鈍了的有之。有的單位違法不究,對違紀違規的單位和個人裝聾作啞、避重就輕,不敢唱黑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有甚者,發現問題隱情不報、瞞天過海。

“沒有執行力,依法治軍就是一句空話。無論平時還是戰時,執行力就是令行禁止。”某紅軍團政委梁中輝說。

一個“令”字有多重?當年,該團“劉老庄連”奉命掩護大部隊撤離。一令如山,82名官兵死守陣地,同3000余日軍血戰12小時,直至全部犧牲。

說起這段歷史,該團所在師政治部主任李民感慨:“執行法規制度再難,還難得過戰場的生死考驗?!”

古田會議后,紅軍內部掀起執行決議、糾正錯誤的熱潮,一批打罵士兵、侵佔群眾財物的指揮員受到嚴肅處理,有的還被清理出革命隊伍。

軍隊要有軍隊的樣子。對任何一支軍隊來說,庸、懶、鬆、散、軟都是戰斗力致命的腐蝕劑。執行軍規、嚴肅軍紀絕不能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失之於散。

歷史映照現實,也孕育未來。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八項規定”、軍委“十項規定”相繼出台,軍委總部重拳出擊整肅軍紀、糾治“四風”,堅決查處違法違紀違規現象,軍隊形象煥然一新,軍心士氣為之大振。

變化,體現在這樣一組數據上:截至目前,全軍共清退違規住房3萬多套、清理超編超佔車輛2萬多台,清理超佔兵員3萬多名……很多官兵形象地說:“八項規定”和“十項規定”是“新時期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是“時代好聲音”。

“天下大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記者從軍委法制局獲悉,我國現行軍事法規制度已達4000多部,基本上涵蓋了軍隊建設的方方面面。採訪中,不少部隊領導談到,要以“久久為功、善做善成”的精神狀態和力度,推動這些法規制度落到實處,隻有這樣,強軍之基才會更加穩固,軍隊改革才能順利推進。

從嚴治軍,不容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事和法外之人。要探索建立權力清單制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依法治軍,成敗系於從嚴治官從嚴治權

重回古田探尋治軍之道,很多人提到一個名字:郭天明。

這位紅四軍的大隊長,因為經常打罵體罰士兵,人稱“鐵匠”。

“鐵匠”官不大,驚動毛主席找他談話。“鐵匠”危害不小,《古田會議決議》專門為他這類人定下一條軍規:“廢止肉刑”。

無從考証這是不是我軍從嚴治官的第一道法令,但可以肯定的是,從那時起,官兵一致、官兵平等便作為一條治軍原則,寫進人民軍隊法典。

從當年打人的“鐵匠”,到如今危害更大的“蒼蠅”“老虎”,面對新的治軍形勢,一些部隊領導思考更深:依法治軍的成敗,系於從嚴治官從嚴治上。然而,有的單位把“依法治軍”等同“依法治兵”,把“從嚴治軍”當成“從嚴治下”。

記者調研發現,類似現象並不鮮見——

同樣是落實編制,某部機關責令下屬單位借調人員限期歸隊,自己卻搞“合理超編”“編外定編”﹔

同樣是反腐倡廉,有的領導“刀口向外不向內”,在台上講得頭頭是道、義憤填膺,要求部屬兩袖清風,而到了台下卻蠅營狗苟、徇私舞弊﹔

同樣是推進改革,有的機關和領導走不出利益藩籬,要求基層服從大局,可就是不願動自己的“奶酪”,更不願割自己的“肉”……

“作為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主體,領導和機關要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做到用權有據,防止權力濫用。”採訪中,官兵們多次提及習主席的告誡:誰有資格犯大錯誤?我看還是高級干部。高級干部一旦犯錯誤,造成的危害大,對黨的形象和威信損害大。

依法治軍,不容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事和法外之人。如何做到從嚴治官從嚴治上?很多部隊領導紛紛建言——

扎緊制度籠子。第二炮兵某基地政治部主任趙全紅說,“針眼大的窟窿,進斗大的風”,制度一旦允許“特殊人”“特殊事”存在,就會產生破窗效應,總有一天守不住。要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留“暗門”,不開“天窗”,使各級領導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強化權力監督。武警某部政治部主任王亞坤建議,健全完善軍隊巡視監察制度,對違紀問題和不良傾向,要露頭就打,不能當“木匠”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更不能當“瓦匠”和稀泥。

加大懲治力度。海軍某部政委喻文兵認為,應讓法規成為帶血的“紅線”,制度成為通電的“高壓線”,誰逾越了紅線、觸碰了高壓線,誰就必須受到處罰。

堅決清除潛規則。有人認為法律條文只是擺在明面上的,具體辦事還得靠心照不宣的潛規則,往往“正事邪辦,邪事正辦”。南京軍區空軍一位領導談到,潛規則是依法治軍的大忌,必須堅決予以清除,絕不能讓其潛行、盛行。

從嚴治官從嚴治上,始終是我黨我軍一以貫之的優良傳統——抗戰時期,紅軍功臣將領黃克功,因逼婚未遂觸犯黨紀軍規,被處以極刑。建國之初,劉青山、張子善貪污盜竊國家資財,被執行槍決。尤其是近年來,徐才厚、谷俊山等一批大案要案得到查處……

海軍某基地一位領導說:歷史和現實昭示我們,無論什麼人、不管多高職務,隻要觸犯了黨紀國法軍規,就必須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

國防和軍隊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日益凸顯的結構性矛盾、體制性障礙、政策性問題,最終要靠什麼破解——

深化改革,隻有嚴明法治才能攻堅克難

從古田走來,人民軍隊站在了新的起點上。在邁向強軍興軍的征途中,一些影響和制約戰斗力提升的重大現實問題,日益成為我軍改革發展的瓶頸。

比如,聯合作戰能力建設如何推進?

這,首先要從聯合訓練講起。一位軍區領導至今記得,那年他們牽頭組織軍兵種跨區演習,為了協調演練地域,相鄰的兩個軍種部隊竟然打起了“太極”:你等指示、我等計劃,你等我來人協調、我等你登門拜訪……由於缺乏相應的體制機制,一場例行的聯合訓練卻舉步維艱。

聯合訓練尚且如此,聯合作戰可想而知。

總參有關部門領導告訴記者,盡管當前我軍已經初步建立了聯合作戰領導體制,但這只是“萬裡長征第一步”——聯合作戰規則協議如何制定?各軍兵種信息鏈路如何融合?聯合作戰指揮人才如何培育?聯合作戰保障如何配套?每一個問號,都需要我們拉直。

“國防和軍隊改革進入了攻堅期和深水區,要解決的大都是長期積累的體制性障礙、結構性矛盾、政策性問題,推進起來確實不容易。”習主席這番話,總能引發部隊領導的思考——這些強軍征途上的重重難關,最終靠什麼來攻克?

他們從歷史和現實的經驗中得到了一致的答案:法制!法治!越是深化改革,越離不開法治!

很多同志談到,曾幾何時,我軍很多工作靠摸石頭過河來推進。而今,步入攻堅期和深水區,每一項決策,都可能受困於“做蛋糕”和“分蛋糕”的眾口難調﹔每一步創新,都可能面臨保守僵化和超越階段的雙重挑戰﹔每一次突破,都可能遭遇漸進式和闖關式的路徑選擇……官兵們發現,在此情況下,傳統的辦法不太好使了,“石頭”也是越摸越少,其根本解決之道,隻能是法治手段。

隨著採訪的深入,大量事實即可佐証——

由於缺少頂層設計和統一標准,軍隊信息化建設“煙囪”林立、壁壘森嚴,系統不兼容、數據難共享、功能不耦合……突破這些“信息化困局”,迫切需要運用法制手段加強信息化建設集中統管。

當前,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已上升為國家戰略,然而其長遠規劃尚不清晰、體制機制有待健全、法規建設仍有空白。裝備研發如何統籌、“民企參軍”如何規范、社會化保障如何深化等等,都要靠立法來解決。

這些年,軍事設施保護與經濟社會建設在土地、空域、海域、電磁頻譜等方面需要統籌協調的問題增多,損害軍事設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事件屢有發生。盡管出台了很多法規制度,但其執行力在利益驅動下相對疲軟,強制效益尚未形成,軍地共管缺少規范。

此外,非戰爭軍事行動組織實施、軍事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改革、兵役制度完善、軍人退役安置、隨軍家屬就業、退兵和傷病殘人員移交等一系列重大現實問題,都離不開法規制度的牽引和規范、離不開制度機制的調整和確認、離不開法治手段的支持和保障……

“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南京政治學院教授邱聖宏反復咂摸習主席這句話談到,依法治軍、從嚴治軍貫穿了我軍建設發展的各方面全過程。毫不夸張地說,沒有法治化,就沒有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沒有法治化,就沒有改革的破局和成功。

歷史的天空,總有相似的星光交相輝映——

85年前的古田會議,“明白地規定紅軍的任務,軍事工作系統和政治工作系統的關系,紅軍和人民群眾的關系,士兵會的權能及其和軍事政治機關的關系……”鋪下了我軍第一段“法制化軌道”。

85年后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對依法治國作出全面部署。軍隊要貫徹好這一治國方略,最根本的就是加強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牢固確立其在軍隊建設中的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地位,保証軍隊建設沿著法治化軌道持續穩步前進。

新一輪國防和軍隊改革的號角已經吹響,歷史啟示我們:唯有夯實強軍之基,人民軍隊才能中流擊水,再寫輝煌!(梁蓬飛 蔡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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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邱越、閆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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