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军人权益保障法任重道远——
拟在今后立法工作中逐步完善
【领衔代表】梁晓婧等77名军队人大代表
【回眸】军队人大代表、第二炮兵某部政委梁晓婧等77名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现有法律规定关于保护军人权益的内容缺少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刚性约束。建议制定一部专门法律,明确军人权益保护的对象、原则和责任,明确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人军烈家属的权益,明确权益保障途径,从根本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
【追踪】2014年12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了梁晓婧等代表提出的第423号议案,建议制定军人权益保障法,强化军人职业认同和荣誉感,构建完善军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
【心语】“军人权益保障法保障军人打胜仗。”梁晓婧代表认为,这项立法任重道远,需要各级重视和锲而不舍的努力。今年两会,她将继续关注这一话题,并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推进军人权益保障立法的建议》。
【立法进程】对于该议案提出的相关建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表示,将在今后的相关立法工作中认真研究,并逐步完善。
修改完善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
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领衔代表】邓伟等39名军队人大代表
【回眸】去年人大会上,军队人大代表、内蒙古军区教导大队政委邓伟等39名代表建议对《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中个别条款进行修改,对非法行为的管理应对措施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强化军事秘密安全,更好地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和军事设施保护。
【追踪】《关于修改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决定》已于2014年6月27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心语】获知议案审议通过的消息,邓伟代表深受鼓舞。她表示,今后将继续履行代表职责,认真深入部队调研,提出一批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议案,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
【立法进程】议案提出的主要建议,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有关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应当统筹兼顾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并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等,已在修改决定中作出相应规定。新修订的军事设施保护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邹维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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