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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密集處理對華間諜活動 軍情成主要竊取對象

2014年08月18日05:58    來源:北京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中國密集處理對華間諜活動 軍情成主要竊取對象

  8月4日,新華社報道,一對加拿大夫婦因涉嫌從事竊取我國家軍事和國防科研秘密活動,被遼寧省丹東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審查。“在這個世界上,間諜活動沒有一分鐘停止過。”有專家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說,他們不見得是電影中“007”一樣的身手矯健,很有可能就是身邊的普通人,或是躲在電腦屏幕后面的信息搜集者。

  我國密集公布對華間諜活動處理情況

  就在加拿大夫婦事件不久,新華網又公布了一起哈爾濱某高校航天專業碩士為境外情報人員搜集提供內部資料的泄密案。

  而三個月前,廣東省破獲了一起境外間諜機構通過網絡策反境內人員案件的消息被披露出來。據中新社報道,案犯李某因泄露機密級軍事秘密13份、秘密級軍事秘密10份,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他主要策反大學生搜集整理資料並定期付給他們數百到數千元的酬金。

  一時間,有關外國對華實施間諜與泄密案件的審理頻頻見諸報端,有媒體評論稱“這在以往並不多見”。

  “中國歷來都是西方國家和周邊國家間諜活動的目標國。”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安全與軍控研究所所長李偉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隨著網絡的發展、更多媒介方式的出現,獲取情報信息的途徑變得多元。同時,由於缺乏相關教育,中國網民在網絡上發布信息時不小心就可能被外國間諜利用。

  “間諜不是戰爭年代的專有”,社科院美國研究所學者、軍備控制與防擴散中心秘書長洪源在接受北青報採訪時表示,人們需要意識到,在這個世界上,間諜活動“沒有一分鐘停止過”,是現代民族與國家間斗爭中的一部分,“我們要做出正常的反應和正確的對待”。

  網上獲取情報用上“激將法”

  互聯網已經成為全新的、常見的間諜手段與竊密工具。洪源說,隱藏在網絡背后的間諜都非常專業,他能夠從蛛絲馬跡中看出問題,善於匯總和歸納。任何信息都有可能成為情報,“這需要我們在網絡空間上有保護意識。”洪源說。

  互聯網的興起使得財色相誘的傳統間諜手段顯得代價高昂。《中國國防報·軍事特刊》報道稱,由於中國的互聯網正處在一個普及階段的大規模擴張時期,所以人們的安全意識也跟不上。不少境外情報部門正是看准了這一點,頻頻部署刺探行動。

  一些境外間諜會通過“激將”的方式,不斷從各大論壇、軍事網站以及網絡聊天中刺探情報。例如,在網上發布的“某某部隊不堪一擊”、“某型裝備性能較差”的網帖背后,可能就有間諜希望引誘部隊官兵發帖回擊中發現部隊真實情況和裝備性能。

  中國新聞周刊報道稱,有國外諜報機構聲稱,在該國獲得的情報中,約80%來自公開信息,而其中又有近一半信息來自互聯網。中國國家安全部公布的資料顯示,在已抓獲的間諜中60%的間諜承認一些重要情報是在網絡社區中獲得的。

  國家保密局貼公告接受舉報

  “間諜與反間諜的斗爭,世界各國無一幸免,”洪源告訴北青報,中國在反間諜方面一直有所部署,“我們早就有反間諜機構,國家安全部、保密委等”,與此同時,中國也出台了《保密法》。他表示,隨著間諜擴展到網絡,反間諜的組織行為與立法行為也會擴展到電磁空間。

  一直以來,軍事秘密都被看做是核心的情報內容。“不該說的秘密不說,不該看的秘密不看,不該帶的秘密不帶”等十條保密守則是中國軍人都掌握的話語,軍人使用手機、出境等行為也受到嚴格限制。

  中共中央軍委根據該法同步修訂了《中國人民解放軍保密條例》,新條例從2011年5月開始實施。其中對網絡涉軍信息做了明確限制。

  此外,北青報記者還查閱發現,為了應對網絡泄密,國家保密局從今年4月起在網站首頁長期張貼公告,凡發現在互聯網上刊登、傳遞、存儲國家秘密信息的,均可向國家保密局進行舉報。

  釋疑

  國外間諜主要竊取中國什麼情報?

  李偉向北青報介紹,從傳統意義上來講,政治、軍事、科技、外交、經濟都是外國間諜主要竊取情報的領域。此外,也包括能源、資源和環境領域。

  對於中國而言,在南海、東海問題比較緊張、中國威脅論甚囂塵上的情況下,軍事情報成為這些國家主要竊取的領域。洪源則表示,任何信息都有可能是情報。“好的間諜很多都是搞軟情報,”洪源說,“即便菜市場聊天也可能聊出有價值的信息。”

  每年抓獲多少外國對華間諜?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國防大學非戰爭軍事行動研究中心專家說,從2000年到現在,保守估計被我們控制住的間諜行為超過200起,這還不包括主動向我方販賣情報的。

  不過洪源認為,對華間諜活動數量龐大,難以做出具體的統計。李偉也表示,“目前不掌握這個數字。”事實上有很多間諜行為是未被發現的。

  竊取中國情報的間諜身份有哪些?

  李偉告訴北青報記者,從事間諜活動的一般有三種人。第一種是外國駐華使館的外交官。有些國家利用國際法賦予的外交特權與豁免,派遣外交官從事間諜犯罪活動。

  第二種是以其他身份做掩護,在華秘密從事間諜活動的人。而最后一種人,則是在華策反中國公民當間諜。這一種也是最常見的情況。

  網傳《中國公民防間諜手冊》可信嗎?

  在網絡上,一部《中國公民防間諜手冊》十分流行。手冊稱,境外情報機構已形成了一整套招募發展外國間諜行之有效的方法。這些方法可以概括為:MICE,即金錢、意識形態、個人表現和道德壓力。

  中國國防報報道中提及,這套法則幾乎在世界范圍內都屢試不爽,這也是中方人員被國外情報機關拉下水的重要原因。

  焦點

  間諜被發現和抓捕后一般如何處理?

  李偉說,依據不同身份和情節輕重,對間諜的處理方式也有不同。在中國進行審判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條,“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的,”根據情節嚴重與否,處以五年以下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的懲罰。如果將軍事秘密提供給境外機構,那麼將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對於泄密者,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條規定,“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規,故意或者過失泄露軍事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使館官員間諜隻能豁免驅逐出境

  一些駐華使館中的武官人員以外交官身份做掩護,在華從事間諜活動。李偉說,這種人的發現概率很低,根據外交豁免的要求,一旦發現隻能以“與外交身份不符合”為由進行驅離。

  據《中國國防報·軍事特刊》報道,2002年10月,日本駐華大使館一名武官因私闖中國軍事禁區而遭拘捕,后在中國政府的要求下被迫離開中國。據日本媒體報道,此人為日本海上自衛隊上校武官天野寬雅,是日本駐華使館的第一武官,於2000年4月到北京述職。2002年10月26日,天野寬雅在寧波軍事禁區內被擔任警戒的海軍官兵逮了個正著。他也是日本二戰后第三個被逐回國的武官。

  間諜以其他身份掩護將依法審判

  像加拿大夫婦這樣,一些外國間諜以其他身份做掩護,利用學術交流、辦公司企業、從事非政府組織工作等機會實施間諜活動。李偉表示,一經發現一般根據中國的法律進行審判。

  還有一些外籍人士,來華從事帶有擦邊球性質的非法信息搜集工作。《中國國防報·軍事特刊》報道稱,從2007年國家測繪局公布的數字看,該局在2006年執法檢查1709次,發現測繪違法案件759件,幾乎每兩次檢查中就有一次發現違法﹔其中外國組織和個人來華違法測繪的事情一再發生。

  策反中國公民也將依法審判

  安排間諜最常見的情況即在國內發展間諜,這種情況也依據中國的法律進行審判。李偉說,一般而言,在國內發展間諜時,會先物色這個人有沒有相應的能力,在不在所需要領域的崗位上,能不能接觸到核心的信息,如果不滿足條件,間諜也不會在這個人身上下工夫。

  長期以來,境外情報機構策反過中方多種身份的人員作為間諜,並且如今呈現出多樣化趨勢,他們當中既有中國智囊成員,也有軍工院校研究人員,既有高校學生,也有普通軍事愛好者。

  據《中國國防部·軍事特刊》報道,在不到兩年時間裡,哈爾濱一大學航天專業碩士研究生常某某由於擋不住金錢的誘惑,為境外人員搜集情報及內部資料50余次,接受“經費”20余萬元。實際上,境外情報機構早已瞄准高校學生。

  間諜盤踞網絡有些無從處理

  李偉強調,網絡間諜活動近兩年真是越來越活躍。數據時代的到來、網絡的發展,間諜“足不出戶”就可以工作,這也成為他們的新身份——屏幕后面的間諜。他們從網上看到的言論中就可以發現若干有價值的情報。

  而發現這些間諜就存在一定難度,據《中國國防部·軍事特刊》報道,很多網絡間諜攻擊和高級黑客一樣,會採取“蛙跳”的方式,就是用像木馬、僵尸這樣的程序工具先控制某個網上主機,把它作為跳板,操縱它來攻擊真正的目標。這樣做可以掩護攻擊者的真實身份,同時還能借跳板的身份來麻痺對方。

  網絡技術竊密已成為網絡諜戰的主要手段。2006年,一個境外間諜機關對我國某科工集團總部發動網絡攻擊,竊取情報。相關部門對該集團總部的內部工作網進行專門安全技術檢測發現,其中要害部門和領導層的電腦被廣泛植入境外間諜部門的木馬。

  境外間諜部門為某些保密的內部網絡專門設計了擺渡木馬,搜集了我國大量保密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網址或郵箱,隻要這些人當中有聯網使用U盤等移動介質的,擺渡木馬就會悄悄植入移動介質。一旦這些人違反規定在內部工作網的電腦上插入U盤等移動介質,擺渡木馬立刻就感染內網,把保密資料下載到移動介質上。

  不過,對於一些網絡泄密則應提高警惕。比如2005年11月2日,《檢察日報》報道稱,軍事愛好者張某因偷拍訓練中的軍用飛機,並在網上傳播圖片,被法院一審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張某是一名軍事愛好者,在其他軍事愛好者中傳播這些資料則是為炫耀自己軍事知識豐富。2003年,張某先后8次帶著攝影器材前往某軍用機場旁,對正在訓練的軍用飛機和軍用機場設施進行偷拍,共拍下486張照片。后經鑒定,張某拍攝的軍用飛機照片屬於軍事機密和國家秘密。 本報記者 岳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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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崔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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