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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旭:今天的中國人不能遺失信仰【3】

2014年12月19日10:10    來源:中國軍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戴旭:今天的中國人不能遺失信仰

  清朝的外強中干被日本看破,於是得寸進尺。此后,日本持續70多年都採用這種做法,從另一個角度看,凡是日本對中國採取咄咄逼人的政策時,中國就需要反思自己了。1877年,日本強行要求琉球從法理上切斷與清朝的藩屬關系。清朝首任駐日公使何如璋力主先發制人、征討日本。

  何如璋認為,“今日本國勢未定,兵力未強”,與之爭衡,尚有勝算﹔如果“隱忍容之,養虎坐大”,他日必后悔莫及。他指出,“日本國力遠遜中國,明治維新之后,日本債台高筑,若開戰,則須以現金向西洋各國購買軍械,日本無力作此無米之炊”。

  何如璋還認為,日本人“阻貢不已,必滅琉球﹔琉球既滅,行及朝鮮”,而且,琉球靠近台灣,日本如果將琉球改設郡縣,就可以成為侵略台灣的基地﹔而琉球人因得不到中國的支援,也可能“甘心從敵”,琉球人本就“習勞苦、耐風波”,“他時日本一強,資以船炮,擾我邊陲,台澎之間,將求一夕之安不可得”。因此,他主張,爭奪琉球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衛台灣,“為台灣計,今日爭之患猶紓,今日棄之患更深也”。

  何如璋當時提出了上中下三策:上策是派遣軍艦,盛陳兵威,表面上是前往琉球質問,實質上要“示日本以必爭”﹔中策是據理言明,約琉球令其夾攻,“示日本以必救”﹔下策是與日本反復辯論,或援外國公法(國際法)以相究責,或約各國使臣與之評理。可李鴻章及清廷中樞機構經過反復權衡后,竟決定採用何如璋提出的下策:談判!

  可是,談判會有什麼結果?在中日之間進行《北京條約》談判時,李鴻章就曾試圖對日本使臣森有禮“曉之以理”:“兩國和好,全憑條約,恃強違約,萬國公法所不許。” 而森有禮卻回答說:“和約沒甚用處,國家舉事,隻看誰強,不必盡依著條約,萬國公法亦可不用。”

  征服日本的唯一一次戰略機遇被輕輕放掉。1879年,日本正式吞並琉球,琉球公使在李鴻章的衙門口痛哭三天,拔劍自刎!其他屬國看到這一幕會作何感想?大清國威掃地,千百年來建立起來的朝貢體系於此崩塌。作為宗主國,竟懦弱、無能到此種地步,誰願意跟著你!

  甲午戰爭爆發后,清軍一直處於敗退態勢,直到五次戰役全部輸掉,隻能割地賠款以求和。但由於日本所提《馬關條約》條款內容過於苛刻,當時清廷朝野多主張拒和、遷都、再戰,學子們為此還“公車上書”。那為什麼清政府不敢繼續和日本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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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煜(實習生)、閆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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