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軍政治工作會議明確要求:“貫徹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方針,加強和改進全軍政治工作。”反思近年來政治教育多、亂、雜,干部管理鬆、散、軟等問題,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思想上存有偏差。有的認為政治工作不像軍事訓練、行政管理那樣,指標硬、有抓頭,依法開展政治工作不好操作,是以“硬”對“軟”﹔有的認為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人的思想是在不斷變化的,而法規制度是相對穩定的,依法開展政治工作不好把握,是以“定”對“變”﹔還有的認為政治工作強調及時性、需要快節奏,而落實法規制度按程序、講過程,依法開展政治工作是以“慢”應“快”。
分析上述思想偏差的深層原因,主要是一些領導干部和政治機關,對政治工作必須適應國家和軍隊法制建設的發展要求,努力實現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認識不足﹔對法規制度是我軍的優良傳統和治軍經驗的結晶,運用法規制度隻會加強而不會削弱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認識不足﹔對運用法規制度改進領導機關作風,增強決策的規范性、科學性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在依法治國、依法治軍的大背景下,官兵對法律知識的渴望和需求認識不足。說到底,是思想上沒有領會依法治國和依法治軍的新部署新要求,觀念上沒有跟上強軍興軍和正風肅紀的新形勢新常態。
強軍先要強思想,改進先要改觀念。依法開展政治工作,才能按客觀規律辦事。我軍政治工作的法規制度,是幾十年來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是系統化的規律和遵循。實踐証明,嚴格依法辦事,政治工作才能合乎客觀規律,才能全面、協調、穩步發展﹔否則,就會盲目、失范,就會忙亂、失衡。這些年“五多”問題之所以屢糾不止,甚至越糾越多,根本原因是不依法辦事造成的。依法開展政治工作,才是工作的高標准。堅持政治工作高標准,不能看口號提得響不響、指標定得高不高,也不能看出了多少名、挂了多少號,而是看落實法規是否正規、有序,堅持制度是否經常、一貫。法規制度對各項工作的形式、內容、應達到的目標要求等都作了全面科學的規范,是抓好政治工作落實的根本准則。嚴格依法辦事,就能防止脫離實際、片面求高﹔就能防止追求轟動效應,搞“形式主義”﹔就能防止搞“單打一”和“一招鮮”。依法開展政治工作,才會提高效益、增強實效。實踐反復証明,靠老習慣和老辦法辦事,可能會一時一事見效比較快。但從全局和長遠來看,依法辦事,領導工作才能更具穩定性、連續性、實效性。法規制度富有指引、強制、調節和評估等功能,運用法規制度解決工作矛盾、處理相互關系,能避免靠行政手段推動落實而導致的工作指導前后不一、輕重不一等問題,提高抓落實的成效。
開展政治工作,需要政治干部有多方面的素質和能力。但依法辦事的素質和能力,是最根本的素質和能力。實踐証明,平時那些工作能力強、政績突出的干部,往往都是法規意識強、嚴格依法辦事的干部﹔相反,那些工作平庸、政績平平的干部,往往也存在法規意識淡薄、工作隨意性大的缺點。可以說,這水平那水平,把制度規定落實好了就是水平﹔這能力那能力,嚴格按法規制度抓好落實就是能力。
所以,要使法治觀念自覺進入工作籌劃和工作指導,注重破除單純靠行政命令抓工作的做法,堅持把按照法規制度開展政治工作與貫徹上級的指示、領導講話一致起來﹔注重破除憑老經驗老套路抓工作的習慣,堅持把依法開展政治工作與發揚我軍優良傳統一致起來﹔注重破除突擊式、被動式抓工作的方式,堅持把依法開展政治工作與增強政治工作的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一致起來﹔注重破除熱衷於提口號、搞花樣等華而不實的不良傾向,堅持把依法開展政治工作與推進政治工作創新發展一致起來。(呂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