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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以“防卫”掩盖的军事战略演变六大阶段【2】

2015年09月23日13:16  来源:北京日报  手机看新闻

第四阶段(1993年-2000年)

主要军事战略思想:逐步突破“专守防卫”战略方针的束缚,奉行主动性、多边性和国际性的战略原则,以俄罗斯为潜在威胁,加强对中国、朝鲜的防范,争当世界政治大国。

20世纪90年代初期,日本提出了新的国家战略目标,要成为世界一流强国,日本当局不顾国内外强烈反对,通过了《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作法》和《关于派遣国际紧急救援队修正案》,为日本在联合国的旗帜下将自卫队派往国外,直接运用军事力量在全球各地发挥政治影响扫清了道路障碍。1996年版的《防卫白皮书》中,明确地把中国视为“警戒对象国”,强调日军平时要发挥威慑作用,战时“歼敌于国门之外”。

第五阶段(2001年-2013年)

主要军事战略思想:认为面临多种威胁,强调建立全方位的防卫战略,由防转攻,由内向外,提出多边安全保障理论和“推断有事”新概念。

2001年7月,日本内阁会议通过“21世纪拥有一支精锐强大的自卫队”的2001年版《防卫白皮书》,先后成立了紧急动态部、对付重要事态会议、最初行动指挥小组、陆上自卫队研究本部等重要防卫机构。仅2013年,日美共同展开的联合军事演习就有16次之多。特别值得关注的是,2013年6月10日至16日,日本首次集结了陆海空三军精锐,奔赴美国加州参加代号为“黎明闪电”的夺岛联合军演。

第六阶段(2014年以后)

主要军事战略思想:赋予日本集体自卫权,大幅扩充军事预算,提升自卫队为“国防军”。

2014年以来,日本加强对钓鱼岛海域的军事部署,挑衅言行不断升级,夺岛演习规模不断加大。日本政府新《防卫计划大纲》提出,要将“应对他国”作为重点内容,重点强化日本自卫队“广域常态化警戒监视”能力;在“离岛防卫”方面,要灵活运用民间船只,增强海上运输能力,构建机动性强、能够迅速登岛进行“岛屿夺还”作战的体制。

2014年7月,日本以所谓“内阁决议”的形式解禁集体自卫权,这是二战后日本安全防卫政策的重大转变,主要是为日本今后能够“自由在海外动用武力”打开方便之门。“和平宪法”是日本的现行宪法,颁布于1947年。其核心是日本国民基于国际和平和维持国际秩序,将永远放弃宣战权力、武力恐吓来解决国际纷争。而安倍政府提出要修改“和平宪法”,就意味着日本要放弃以往对国际社会的承诺。本月19日凌晨,日本国会强行表决通过了安保法案,安保法案包括1个新立法和10个修正法。如果这些军事战略调整最终都得到落实,标志着日本军事战略实质意义上的重大变化,将对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带来难以预料的影响。(魏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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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玉倩(实习生)、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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