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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軍訓練有時地方船隻配合不積極 動員征用難

2015年03月12日09:28  來源:解放軍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中國海軍訓練有時地方船隻配合不積極 動員征用難

一次戰備遠航訓練中,海軍372潛艇突遇“掉深”和管道破裂重大險情。官兵們舍生忘死,臨危不亂,科學處置,化險為夷,創造了世界潛艇史上的奇跡。

“在欣慰的同時,我們也感到一些擔憂!”對話中,軍隊人大代表、南京軍區副政委兼海軍東海艦隊政委王華勇告訴記者,一些看似沒有“掉深”危險的問題卻常常困擾著官兵——海軍部隊展開正常訓練時,有時會遇到個別地方船隻配合不積極,需要反復做工作的情況。“在重大活動中,軍民必須同頻共振、齊心協力。”王華勇代表說。

對此,很多來自海軍的軍隊人大代表感同身受。軍隊人大代表、海軍潛艇學院副教授李丹妮說,維護國家領海主權和海洋權益、保証海軍正常開展實戰化訓練,都迫切需要健全和完善海上軍事行動法律法規。

雖然《國防動員法》已出台,但由於相關配套法規建設滯后,以及軍地之間缺少完善有效的聯動機制,動員潛力資源難掌握、海上動員力量征用難、組織指揮行動難等問題比較突出,影響海上動員力量的戰時使用。

“最后一粒米用來做軍糧,最后一尺布用來縫軍裝,最后的老棉襖蓋在擔架上,最后的親骨肉送他上戰場……”一位代表說,回顧我軍歷史,淮海戰役戰場上,龐大支前大軍匯聚成一道永不磨滅的風景線。

“未來海戰場,我們依然需要千千萬萬群眾的‘小推車’!”一位來自海軍的軍隊人大代表表示,我軍的每一次勝利都離不開人民的支持,軍民同心,其利斷金。

“加強海上動員力量建設,需要出台國防動員的相關配套法規,確保《國防動員法》的嚴格執行落實。”來自海軍的軍隊人大代表建議,應根據國家國動委相關指導意見,加快研究出台國防動員潛力統計調查規定、國防動員應急工作條例、國防動員軍事需求提報規定、軍事訓練征用民用資源及採取臨時性管制辦法。同時,對與國防密切相關的建設項目和重要產品目錄進行嚴格規范。

另外,來自海軍的幾位軍隊人大代表說,應以法律的方式,確立軍隊特別是海軍在海上動員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明確指揮程序、內容和方法,健全按需對接、信息共享、情報會商、聯合行動等機制,實現動員力量的統一指揮調度。 (余金虎 羅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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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瑤(實習)、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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