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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婚期

2015年08月12日16:55    手機看新聞

結婚和演習都是大事,如果不回家結婚,就算是逃婚﹔如果不參加演習,就是一名逃兵。我寧願逃婚也不當逃兵。

“終於結婚了!”2012年1月16日,在旅組織的集體婚禮現場,遠火營二連班長陳欽挽著新娘褚光暉的手,臉上洋溢著幸福的喜悅。

這個婚結得真不容易。2010年年初,雙方父母商定“五一”給他倆完婚。孰料,5月初,連裡接到通知要奔赴西北某地進行實彈演練。就這樣,定好的婚期泡湯了。

沂蒙山老區人民的確很擁軍,褚光暉的父母很理解陳欽的難處。聽陳欽說,他們營情況特殊,一般上半年任務比較繁重,下半年稍好一點。於是,雙方父母又把他倆的婚期定在了2011年國慶節。

眼看婚期就到了,營裡卻接到了參加“聯合—211”演習任務。這下,陳欽頭大了,婚期不得不再推遲。

“請帖早發出去了,再說取消,我們丟不起這個人。”這次,褚光暉的父母說啥都不干了,還威脅說:“想娶我們閨女的人有的是”。

陳欽隻得硬著頭皮反復解釋:“結婚和演習都是大事,如果我不回家結婚,就算是逃婚了﹔如果我不參加演習,就是一名逃兵。咱是老區的孩子,說啥都不能當逃兵。”

好在陳、褚二人青梅竹馬,感情很好。在褚光暉的周旋下,女方父母決定再給陳欽一次機會,次年完婚。

誰曾想,第二年,連隊又要參加旅接受總部一級旅考核驗收,結婚的事又黃了。

“為了部隊的事,官兵一再耽擱終身大事,咱們不能坐視不管。”該旅結合擔負任務實際,決定每年為官兵舉辦一次集體婚禮。

幾年來,遠火營57人主動放棄休假,83人親人患病無法照顧,21人因任務沖突而推遲婚期,但官兵們都毫無怨言,“練打贏何懼苦累、盡使命不計得失、比任務家事為輕”成為官兵的思想共識和自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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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玉倩(實習生)、閆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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