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沒有輻射塵埃,“氦-3”核導彈可能適合用於摧毀小行星。2013年,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NASA)估計,約有1400多顆小行星可能會對地球構成威脅。
人們都知道“氦-3”的無輻射能量生成的價值,因此世界上的國家都想悄悄地從月球上獲取。實際上,大多數國家的太空計劃在以火星作為主要開發目標的同時,順便也把月球當成了“墊腳石”,包括擁有130噸有效負載能力的NASA空間發射系統在內,該系統是人類建造的最大的重型運載火箭。如果哪個國家能獨家擁有“氦-3”,那麼它將成為新的全球霸主。
中國距離突破“氦-3”能源生產僅一步之遙,該項太空計劃受到歐陽自遠教授的密切關注,這是涉及到地緣戰略的國家重點計劃。其他的相關國家同樣也致力於“氦-3”或其他聚變燃料的開發利用。
許多國家都認為,《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和《核不擴散條約》不能有效禁止聚變實驗的研究,主要是因為各國在商討條約時,當時的聚變研究所需設備的規模還不能適應核導彈的部署。擁有“氦-3”燃料之后,這種武器就可以輕易地被秘密制造,因為它對於安裝在世界各地港口的中子探測器這種輻射傳感設備來說,是監測不到的。
現在,各國政府都應該考慮為制造第4代核武器所進行的研究的影響,聚變燃料的研究應該和聚變武器共享同一原則。
磁約束聚變的研究已經在多個實驗室中獲得成功,包括中國合肥的托卡馬克(Tokamak)實驗裝置“合肥超環(HT-7)”、韓國大田的科士達(KSTAR)國家聚變研究所以及美國桑迪亞國家實驗室的“Z型”箍縮機等。而且,激光慣性約束聚變研究也在多個國家獲得了成功,包括美國國家點火裝置(激光聚變裝置)、法國的“Laser Mgajoule”計劃以及俄羅斯聯邦核中心在建的“ISKRA-6”項目等。上述這些項目都有可能成為武器研究。粒子束加速器也是一樣,歐洲粒子物理研究所(CERN)和日本的高能物理研究所(KEK)都對該項目進行了研究。
“氦-3”與“氘”進行聚變時可產生18.4兆伏的能量,該能量的規模與粒子加速器類似。“氦-3”與“氘”聚變后能為航天器提供核聚變推進力,可以將抵達火星的時間縮短為不到100天,僅需200天就可以到達木星或太陽,3到4年即可到達土衛六。“氦-3”與“氘”產生的推進力還能使星際旅行成為可能,在不到100年的時間裡就能抵達最近的恆星系。
提取“氦-3”是一項相對簡單的地表開採工作,隻需篩選月球土壤6米深處的區域,然后將其加熱分離出“氦-3”氣體即可。這種提取、壓縮並運回地球的技術已經廣泛存在於目前的採礦和空間產業,而且現在的核工業有能力建造“氦-3”發電站。
中國的“嫦娥5號”探測器將在“嫦娥3號”玉兔探測器的基礎上建造,並且將裝配月球礦物光譜儀、月球土壤氣體分析儀以及鑽探裝置等。探測器將鑽入月表2米深處,目的是要將2公斤的月球土壤樣本帶回地球,以便分析其中的“氦-3”濃度。這對世界上的其他國家來說是一個警告。
“氦-3”是月球上最有價值的資源。其他已知的月球資源包括鈦、鎳、鉑系金屬、鋁、硅、鈾、釷、磷、鑽石、水,以及稀土元素等。最近幾年來,中國、印度、日本和美國已經對所有這些元素進行了制圖和分析。
“氦-3”的能源潛力足以讓所有的航天大國競相爭奪月表,毫無疑問將會引發主張月球領土和露天礦帶的新熱潮,就跟“瓜分非洲”一樣。有人呼吁建立分享月球資源的法律制度,根據1967年的《外層空間條約》,這些資源屬於“全人類的共同遺產”。不過,這可能會讓那些需要開發這些資源的投資人泄氣了。在這裡,可能更適合用古老的法律救助和“洛克但書”來處理這些地外資源的應用,即“留下足夠用的、同樣好的共有物給他人”。這就意味著,移動月球資源有可能被算作是擁有或交易,但是月球的領土必須是人類共有的土地。
並不是科學或援助人類共同遺產的努力才導致了地球上的貿易路線和定居點的最初建立,而是出於人類對利益和繁榮的渴望。同樣的動機也將推動人們前往月球或小行星等天體上去勘探“氦-3”和其他資源。所以,“鑽吧,寶貝們,開鑽!”(知遠/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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