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單一軍種作戰的思維定勢,樹立諸軍兵種一體化聯合作戰的思想觀念
記者:從單一軍種作戰轉變為諸軍兵種一體化聯合作戰,您認為實現這一轉變的關鍵抓手在哪兒?
郭高民:習主席提出這個轉變,是就戰爭主體結構來講的。目前,部隊正在進行聯合作戰改革探索,道理也講得比較多,這裡不作贅述。我認為,應特別注意“諸軍兵種一體化聯合作戰”這個概念的“內涵面”和“外延面”。
“內涵面”是指陸海空二炮等諸軍兵種,通過體制編制結構性改革,打破軍兵種界限,實行力量單元“魔方式”組合,形成整體戰力。
“外延面”則是說,在信息化條件下,戰爭主體結構面臨主體外延重大挑戰。人類戰爭主體結構的演進與人類工具形態時代性變化密不可分。在游獵時代,人類工具是通用化形態,即石斧、木矛等工具既用於戰爭也用於“生產”,因而,那時人類戰爭主體沒有兵民界限。在農工時代,人類工具是專業化形態,即戰爭工具隻能用於戰爭,生產工具隻能用於生產﹔戰爭工具內部又有著日益精細的專業鴻溝,就像步兵的火箭筒與機槍的區別那樣。因而,人類戰爭主體不僅兵民界限分明,軍兵種之間也日益深刻地條塊分割、壁壘森嚴。當今信息時代,人類工具日益通用化,像計算機、互聯網、GPS、機器人、無人機(車、船)等等,都是既可用於軍事亦可用來生產,因而,傳統概念中的兵民界限、軍兵種界限正在被打破,人類戰爭主體外延問題日益突出。
現在,有兩個概念應予注意。一個是軍事性行動的主體外延。據報道,在伊拉克戰爭期間,美國幾百家國防承包商至少派遣了2萬名企業員工到戰爭第一線進行實時保障,使美軍士兵與非軍籍保障人員的比例約達10︰1。
另一個是“混合型戰爭”(美軍提出的概念)主體外延。1989年,英國將軍魯珀特·史密斯提出“人民中間的戰爭”概念,首次在信息化和意識形態意義上將“人民”置於戰爭主體地位。在這種戰爭中,“武裝部隊不再是決定性的,而只是為政治上取得成功創造條件,吸引干預行動目標國的人民參加我們所捍衛的政治計劃﹔在過去的模式中,敵方軍隊和殲滅敵軍是戰略重點,而現在人民成了新的戰略重點”。后來,各種名目的“顏色革命”此起彼伏。而在游行示威、圍攻政府機構的“大軍”中,既有政客又有軍人,既有警察又有平民,既有特定國家顧問又有各國媒體記者,既有各地“志願者”又有特定國家“雇佣兵”,既有黑社會成員又有恐怖主義分子……正是在這種主體多重外延的“顏色海嘯”中,戰爭“延”出了超常威力:發生在多個國家的“顏色革命”,大都是不費一槍一彈而又勢如摧枯拉朽地達成其政權體系癱瘓更替。
推進這一轉變,必須基於戰爭主體結構的內涵面與外延面的辯証統一來理解和謀劃。前者要求軍隊自身打破軍兵種固有界限束縛,努力實現軍事性戰爭主體一體化優化組合。后者強調軍隊著眼戰爭無界化變革大勢,對“諸軍兵種”這個概念的外延部分做出符合實戰需求的判斷、認知和發展,積極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
改變固守部門利益的思維定勢,樹立全軍一盤棋、全國一盤棋的思想觀念
記者: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需要調整既有利益關系,打破利益固化藩籬。您認為,在思想觀念上應該有一個怎樣相應的轉變呢?
郭高民:這是個利益觀重塑問題。人類利益觀因戰爭運行模式的不同而不同。
農工時代人類戰爭是以分化模式運行,人們的利益觀也相應地表現為“局部利益觀”。在組織形態上,隨著職業軍隊出現和軍事專業化發展,不僅有了兵民之分,諸軍兵種之間及其內部也日益深刻地產生了“部門”和“部門利益”條塊分割問題。在作戰力量使用上,人們總是把作戰任務條塊拆分,並依此將部隊分成進攻集群與防御集群、主攻部隊與助攻部隊等。作戰中,指揮與被指揮的關系、士兵與將軍的價值差也界限分明。於是,“固守部門利益的思維定勢”隨之形成並不斷強化:在正面意義上,各家都想打主攻、搶頭功﹔在負面意義上,當必須付出犧牲時各家都想減少自己的損失。抗日戰爭中,國民黨800萬正規軍之所以“節節敗退”,關鍵就在於“各路諸侯”自保意識過重,沒能形成“一盤棋”整體戰力﹔日軍盡管總體上也屬於“分”的模式,但它的體制編制是代表當時世界先進水平的合成作戰建構,再加上裝備精良等因素,因而數量明顯劣勢卻能夠步步進逼、“勢如破竹”。
當今信息時代,戰爭越來越以整體化模式運行,軍隊利益觀必然要隨之轉變為整體利益觀。從組織形態看,諸軍兵種日益向一體化發展,“軍”“民”界限也日益模糊。在作戰力量使用上,越來越講究諸軍兵種聯合作戰,而且越來越需要軍警民等整體運籌。在作戰過程中,依靠信息化武裝,士兵與將軍的平行互動成為可能。從發展趨勢看,未來一名士兵不僅可以完成戰術任務,而且也可以遂行戰役乃至戰略層面的任務。形象地說,在信息化戰爭大棋盤上,軍隊任何成員都既是一枚棋子,又是一名對弈者,沒有一盤棋的思想觀念,部隊是不可能做到能打仗、打勝仗的。
記者:我們現在處於新舊兩種戰爭形態交接過渡期,利益固化問題也十分突出,怎樣才能保証利益觀重塑順勢而進?
郭高民:觀念一變天地寬。但觀念的轉變僅靠說教不行,關鍵要靠制度創新來保証。過去,由於相關制度不盡完善,我們在一些改革實踐中往往自覺不自覺地把改革任務按條塊領域分解到職能部門,因而在客觀上不同程度地把改革的對象變成了改革的設計者和監督者,把總體設計變成部門設計的簡單累積,扭曲甚至是架空改革的問題難以避免。當下利益觀重塑是在改革的深水區、險灘區進行,必須通過新的制度機制來引領。制度機制創新系統性強,當前最緊迫的是把設計與執行、監督與落實的關系理順,把頂層設計搞好,特別要注意將頂層設計細化到落實層面,不給改革對象預留任何可變通空間﹔形成觀念主導而不是利益主導,超越部門利益而不是調和部門利益,自上而下強力推動而不是“各行其是,相互掣肘”的格局,真正像習主席所要求的,使改革“達到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使整體利益產生乘數效應”。(黃昆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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