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的一天,陳玉晉的愛人李永紅接到了一個陌生人的電話:
“嫂子,您好!我是干工程的,想過來拜訪一下。主要是想請您幫個忙。過幾天部隊有個工程招標,我聽說陳所長是專家評委,就是想請您幫幫我,請他評分時略打高一點,我也好有個活干。”
緊接著,這個人又把自己再婚有兩個孩子需要養育,前妻帶著幾個孩子也要靠他撫養,生活很困難沒有經濟來源了等難處向李永紅傾訴了一番。
見他話說得這麼朴實誠懇,又加上這一番苦苦哀求,心地善良的李永紅動了惻隱之心,心想反正又不收他禮,這麼可憐,就幫幫他吧。
她一邊記下對方招標文書的編號,邊爽快地說:“放心吧!你也別跑了,等他出差回來,我跟他說一下。”
讓李永紅沒想到的是,她的善意之舉卻惹了禍,還沒等她說完,陳玉晉就火冒三丈:“你到底想干什麼?招標是能照顧的嗎?這是你能答應的嗎?我跟你講啊,以后,我工作上的事不管是什麼人找,你絕對不能摻和!”
一陣怒吼,陳玉晉還不放心,又說:“你給我聽好了!記牢了!從今天起,我給你約法三章,你必須做到!”結婚這麼多年,李永紅還從沒被他這樣訓斥過,知道他的脾氣,也不敢再說什麼,就拿出筆認真記著:
第一,隻要是不認識的人找到家門,包括孩子,一律不許進門﹔第二,隻要是打著陳玉晉旗號請吃飯的,不管是誰,一律不去﹔第三,不管用什麼理由、以什麼方式、送什麼東西,一律不接。
從此,這“約法三章”成了李永紅的拒絕親朋好友和其他人的“鐵規矩”。隻要有人來找,她就會一口氣把這三條說給對方聽。
最難的是拒絕親戚。李永紅表姐的兒子承包工程,多次打電話找她不成,又搬出了她的老父親求情,她耐心把這三條說給他們聽,盡量取得他們的理解,始終沒把這事告訴陳玉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