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10年,中國公布新版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目錄,許可項目比2005版目錄減少62%。為何修訂?新版目錄將帶來怎樣的影響?記者9日就此採訪了相關專家。
中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目錄早已“瘦身”數次,此前共發布三版許可目錄,分別是2000年的4900余項、2002年的4202項、2005年的1988項。
“原有的許可目錄較好地體現了分類控制、分層管理和適度競爭的原則,社會反響良好。但隨著經濟發展和工業進步,實踐中發現存在管理范圍過大、少數專業設置有重復等問題。”中國國家國防科工局副局長徐佔斌解釋修訂原因。
徐佔斌指出,本次修訂更是全面貫徹關於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將進一步推動軍工開放,加快吸納優勢民營企業進入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激發市場活力,促進有序競爭。
8日發布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專業(產品)目錄(2015版)》,包括11大類,分別為核武器與軍用核動力、導彈武器/運載火箭、軍用航空器、艦船、兵器裝備、軍事電子系統及裝備、武器裝備專用機電設備、空間飛行器、武器裝備專用材料、武器裝備重大工程管理、武器裝備測試與試驗。
記者注意到,對武器裝備作戰性能影響不大的一般分系統和配套產品不再列入許可管理范圍,比如取消軍用普通車輛整類許可。艦船平台羅經導航系統及設備、水面艦船航行操縱控制系統、氣象雷達等產品亦被“解禁”。
本次修訂還科學地設定許可類別,以專業為主線,規范許可專業名稱和層次劃分。對於具有軍用特殊要求的專用材料一般情況下取消科研許可,縮減機電設備的許可范圍,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促進科研階段攻關。
“這是經過反復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軍隊有關裝備部門、各地方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各軍工集團公司的意見基礎上形成的許可目錄,大幅修訂不會影響軍工產品供應的穩定。”國防科工局軍品配套與監管司副司長李多奎對中新社記者說。
李多奎說,發布新版目錄后堅持“放管結合”,對不再保留的項目,堅決放開,對所列項目規范准入,加強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記者此前獲悉,目前取得軍品科研生產資質的企業中,傳統軍工企業僅佔32%,民口企業佔到68%,其中民營企業佔比近41%。
有外媒分析,借助資本市場實現“軍民融合、寓軍於民”已成為中國軍工企業的自覺行動,引入市場化運作機制及持續投入,全面激發了中國軍工企業的積極性和科研人員的才智,讓中國軍事力量發展更有后勁。(張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