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落實治軍方式轉變的重要舉措
按照法治要求實現治軍方式的根本性轉變,是軍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深刻變革,要求我們在思想觀念、工作機制、組織領導等方面都要拿出切實管用的對策措施,將習主席關於實現治軍方式根本性轉變的指示要求落到實處。
強化官兵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維。法律的權威源自人們的信仰。隻有樹立在人們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習主席指出,要強化全軍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維,讓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讓全軍官兵信仰法治、堅守法治。因此,必須大力培育官兵尊崇法治的情感認同,在全軍深入開展法治教育宣傳,把法治教育納入部隊教育訓練體系,把培育法治精神作為強軍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積極開展送法下基層活動,強化領導干部法治意識,幫助官兵解決涉法涉訴問題。在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敏感問題上,堅持公開公正,嚴格遵守法規制度,嚴厲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增強官兵對法治的信賴感、認同感。要在基層單位廣泛開展群眾性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活動,形成濃厚的法治氛圍,建設人人遵紀守法、處處依法辦事的法治軍營。在法治教育、法治實踐中讓法律法規融入官兵血脈,植根軍隊建設肌體每個細胞,引導廣大官兵把法治內化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養,外化為行為准則和自覺行動。
健全依法運轉的工作機制。習主席指出,要建立一整套符合現代軍事發展規律、體現我軍特色、科學的組織模式、制度安排和運行方式,推動軍隊正規化建設向更高水平發展。實現治軍方式根本性轉變,解決部隊建設管理中存在的重人治、輕法治現象,必須健全完善依法運轉的工作機制,增強法規制度執行力。要推動建立黨委決策法律咨詢保障制度,探索實行黨委決策重大事項事先進行合法性審查,重視發揮軍事法律顧問的職能作用。各級領導機關必須嚴格遵循法定職權,依法履職盡責,建立完善機關工作統籌協調、督察懲治機制,對機關部門指導和開展工作實行量化控制,堅決糾治“五多”問題。嚴格按照條令條例的規定,規范部隊戰備、訓練、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軍隊基層建設綱要抓建基層。建立完善部隊遂行作戰、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等法律法規及法律保障機制,做到軍事行動拓展到哪裡,法律服務保障就跟進到哪裡,確保師出有名、行動有據、工作依法。要細化完善各級各類人員的崗位職責、工作標准和行為規范,使官兵一切行動都有具體明確的法規制度依據。
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各級領導干部在實現治軍方式根本性轉變上肩負著重要責任。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就抓住了實現根本性轉變的“牛鼻子”。畏法度者最快樂,守法度者最自由。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學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各級黨委要重視法治培訓,完善學法制度,不斷提高領導干部法治素養。領導干部要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成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執行法律,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條件,納入干部考核評價體系,建立領導干部推進法治建設實績的考核制度。(西安政治學院軍事法治研究中心 王海平、張山新、譚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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