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戰優勢不僅僅取決於飛機的飛行性能
一般來說,兩型戰機空戰能力比較時,大家往往比較飛行能力、動力、機動性、輔助與隱身能力、機載的火控系統、信息獲取系統等。其實,這種比較方式現在來看過於傳統了。空戰的優勢實際上並不僅僅取決於飛機的飛行性能,飛行性能好,空戰中會有優勢,但並不是飛機性能好就能夠取得空戰絕對優勢。前些年,我們從局部戰爭中經常看到米格-29 這樣性能優秀的飛機卻被同代的F-15、F-16在空戰中擊毀,這是因為體系的差距。空戰的優勢首先取決於空戰體系是否完備、是否先進,能否有效地獲取對方空中目標的信息,同時把這種信息轉化為在空戰中的優勢,這就是一個體系的力量。現在空戰體系的發展日新月異,如果拋去空戰體系,一架戰斗機再先進,單打獨斗也會失去優勢。體系優勢不僅包括體系本身的技術優勢,還包括這架戰斗機利用體系獲得支撐的能力。
另外,機載武器也是空中作戰優勢取得的重要因素。一架好飛機如果沒有好的機載武器,在空中沒有任何優勢。馬島戰爭中,阿根廷的兩倍音速戰機栽倒在英國的亞音速戰機的手裡。大家評判結果時認為是英國用的機載導彈比阿根廷使用的機載武器要先進的多。實際上空戰優勢的形成也不僅僅取決於飛機的飛行性能,還包括系統、信息、機載武器等等許多方面的因素。
綜上來看,美國對這些機型的比較與優劣判斷,其評價標准是一種偏頗的方式,單純的比較空戰的優劣。因而這種評價對未來空戰的意義是要打一個問號的。對此,我們自己要有清醒認識,當真正全面考慮各種因素后,我們再比較空中作戰飛機的優劣和空軍的優劣,才更有實戰的意義。(陳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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